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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楚雄州“十三五”城镇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0818004 公文目录:审计存在问题及整改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07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楚雄州“十三五”城镇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8日


省审计厅:

根据楚雄州“十三五”城镇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审计反馈问题,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抓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反馈的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审计反馈的主要问题描述

(一)4个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未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武定县垃圾监管体系建设项目于2020年9月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楚雄州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进度缓慢。截至2020年9月30日,武定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未开工。2019年武定县污水处理厂负荷率71.42%,未达到省级明确的各县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不低于80%的环保约束性考核目标。

(三)武定县自来水厂及武定鸿盛供水有限公司共代征污水处理费,12550400元,上缴国库10988700元,武定县鸿盛供水有限公司坐支1561700元。

(四)武定县人民政府与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以BOT方式建设运营武定县污水处理厂。按照明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单价及污水处理量等条款计算,2016年2020年6月,武定县财政局应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10081000元,实际支付8537200元,欠付1543800元。

(五)2012年5月16日,武定县人民政府与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签订《武定县垃圾处理厂后续项建设BOT合作协议》,约定垃圾处理费按季度支付。该垃圾处理厂2008年开工建设,2013年建成运营至今。2016年至2020年6月30日,武定县财政局应支付垃圾处理费用9900000元,实际支付7318249.04元,欠付2581750.96元。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4个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未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武定县垃圾监管体系建设项目于2020年9月竣工并投入使用”的问题。已整改。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系统已于2021年3月已投入使用,6月28日组织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五方验收;6月30日完成在线监测设施设备安装, PH、流量计、化学需氧量、氨氮并联网上传数据。已完成武定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附属工程结算。

(二)针对“楚雄州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进度缓慢。截至2020年9月30日,武定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未开工。2019年武定县污水处理厂负荷率71.42%,未达到省级明确的各县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不低于80%的环保约束性考核目标”的问题。已整改。一是实施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建设。项目于2021年4月13日开展前期施工准备工作,5月5日组织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参建主体责任单位进场施工。截至2021年9月30日,除加药房和监测室外墙涂料正在施工外其余部分已全部完成,并且于9月15日开始进行单机试车,26日开始联调联试后进入试运行,目前运行情况正常,处理量和排放指标正逐渐接近预期和要求。二是实施菜园河截污干管建设。菜园河截污干管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5540万元,于2020年3月14日开工建设,至2021年10月20日,已完成污水处理厂至麻栗园全长8829米的截污主干管和环城东路(彝家大酒店至香水庄高速公路联络线)3100米,小营至大新桥1130米的截污支管建设,建成混凝土检查井及沉泥井60座、成品检查井及沉泥井154座、河道段暗井79座、截流井19座。于2021年5月15日起,实现菜园河,县城建成区段所有污水的应接尽接,应收尽收。三是实施乌龙河截污干管建设。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于2021年3月开工建设,截至2021年5月15日,已完成乌龙河与菜园河交汇口至小坝箐公租房全长2491米的截污干管建设,建成检查井、沉泥井89座,截流井19个,截流堰3处。截至目前,县城建成区日均供水量达14293.983375m³,日均产生污水11435.1867m³,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11435.1867m³,实现了城区生活污水应收尽收,从202 1年10月中旬项目竣工起,我县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水量负荷率达94.06%

(三)针对“武定县自来水厂及武定鸿盛供水有限公司共代征污水处理费,12550400元,上缴国库10988700元,武定县鸿盛供水有限公司坐支1561700元”的问题。已整改。通过督促武定县鸿盛供水有限公司盘清各种应收账款,梳理清楚坐收坐支经费的去向,自行筹集资金,并于2021年2月25日将1561700元污水处理费缴入国库。

(四)针对“武定县人民政府与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以BOT方式建设运营武定县污水处理厂。按照明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单价及污水处理量等条款计算,2016年2020年6月,武定县财政局应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10081000元,实际支付8537200元,欠付1543800元”的问题。已整改。通过督促鸿盛供水公司缴纳污水处理费,由县财政局返还县住建局,并于2021年5月25日支付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费1543800元。

(五)针对“2012年5月16日,武定县人民政府与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签订《武定县垃圾处理厂后续项建设BOT合作协议》,约定垃圾处理费按季度支付。该垃圾处理厂2008年开工建设,2013年建成运营至今。2016年至2020年6月30日,武定县财政局应支付垃圾处理费用9900000元,实际支付7318249.04元,欠付2581750.96元”的问题。已整改。一是由县城管局盘清2020年6月底以来已支付的垃圾处理费,目前应缴库及已缴库未返还的金额。经过盘点,审计反馈时间节点2020年6月30日前欠款2581750.96万元,2020年7-12月已支付1555287.5元,剩余往年欠款1026463.46元,加上2020年7-12月应付垃圾处理费9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应付欠款1926463.46元。二是2021年2月24日县城管局分三笔共支付武定城清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垃圾处理费1926463.46元,至此已全部付清。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充分认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认清这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确保全系统风清气正。

(二)加快项目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协调会,实行一线作战,安排项目专班人员驻扎项目一线,做到“盯人、盯事、盯节点”,全力全速推进二水厂改扩建、菜园河乌龙河截污干管等项目,补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弱项。

(三)持续深入整改。持续开展自检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要在这次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促进污水处理及垃圾治理各项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特此报告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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