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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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0818002 公文目录:审计存在问题及整改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武定县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5日

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武定县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武定县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武定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武定县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着力推动全县上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各乡镇、各部门积极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健全完善机制制度,审计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推进整改的主要措施

(一)协同联动,合力促改。县审计局持续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和各主管部门等协同联动,加大整改指导、督查、执纪问责力度,增强整改监督合力。

(二)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县审计局将审计整改列入工作重点。为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在审计报告下发之后,及时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促和检查,及时组织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情况、采纳审计报告意见及建议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督促落实。

(三)真抓实干,切实整改。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和时限,层层压实责任。县审计局对正在整改和整改未到位的问题继续进行督导和跟踪检查,经常性深入正在整改和整改未到位的单位督促整改工作,帮助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直至完全整改为止。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国有资产配置方面存在的问题。

1.资产配置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资产配置未纳入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武定县工商业联合会等22家行政事业单位2019年无预算采购国有资产,涉及采购金额7,491.23万元。

整改情况:鉴于已无法整改,以上部门应在今后部门预算中细化预算管理。

2.资产未纳入单位会计账核算。

(1)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未纳入单位会计账核算。

武定县司法局2019年用上海嘉定区人民调解协会汇入的帮困扶贫资金购买终端机(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2.52万元未纳入单位会计账核算。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武定县图书馆2019年新购图书3680册共计12.54万元未纳入单位会计账核算。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2)资产应纳未纳入单位会计账核算。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山路九号)房屋建筑面积127.47㎡、土地面积98.89㎡,未纳入单位会计账核算。该房屋已于2017年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截至2019年12月31日,补偿资金38.33万元已上缴国库。

整改情况:鉴于该房屋已于2017年纳入棚户区改造,本次不再要求作入账处理。

(3)部分公共基础设施投入使用后未及时入账。截至2020年5月11日止,部分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的单位对国有资产未登记入账。

武定县教育系统:猫街中学、县幼儿园、插甸中学、高桥小学、发窝小学、万德小学、己衣小学、插甸小学、田心小学、九厂小学、万德中学等11所学校保障性住房投入使用多年,未计入保障性住房科目核算。

整改情况:以上除万德中学保障性住房还未竣工结算外,其余学校保障性住房均已入账,该问题已整改。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维护的武定城清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垃圾处理厂),2013年7月投入使用,截至2019年还挂账3,321.65万元(其他应收款),未计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投入使用后,未计入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科目核算。县城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已投入使用多年,未计入公共基础设施科目核算。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可移动文物三十八项,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一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八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二十九项;不可移动文物46件套,其中:三级文物6件套,一般文物6件套,未定级文物34件套。以上文物无评估价值,未计入文物文化资产科目核算。

整改情况:未整改。原因分析:以上文物经济价值县级文物行政部门无权估价,所以无法纳入文物文化资产科目核算。

武定县民政局2019年划拨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救灾物资(棉被、折叠床、帐篷等)、插甸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办公固定资产、武定县应急避难场所物资(固定资产)、插甸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插甸镇哪吐村委会下元乐村民小组)及原发改局粮油储备物资未计入政府储备物资或受托代理资产科目核算。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武定县宣传文化中心、狮山大道游客集散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多年未入账。

整改情况:未整改。原因分析:多个部门投入资金建设,管理及使用人不明确。

(二)国有资产使用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闲置资产21件,原值8.35万元。武定县医疗保障局闲置资产2件,原值3.14万元。

整改情况:县医保局已整改,县住建局正在整改。原因分析:县住建局正在按程序处置闲置资产。

(三)国有资产处置存在的问题。

1.资产处置后未及时作下账处理。

武定县部分单位房屋及土地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截至2020年5月11日,补偿资金已兑付,房屋已拆除,未及时在单位会计账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账处理。

(1)教育体育局部分房屋及构筑物3栋1941平方米(包含教育局大会议室修缮675平方米),资产原值67.80万元。

(2)狮山镇幼儿园教学楼房产面积326㎡,价值29.57万元;狮山镇幼儿园综合楼房产面积217㎡,价值13万元。

整改情况:以上两个问题正在整改,县教体局正在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批。

(3)武定县狮山镇司法所原办公楼建筑面积639.08㎡,价值61.36万元。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4)武定县民政局住宿小区(中马街住宿区)建筑面积1050㎡,价值13.46万元;土地面积1100㎡,原值1.61万元。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5)武定县自然资源局老住宿小区(中新街35号国土局住宿区)原值52.92万元。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6)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分房屋及构筑物(面积1561.75㎡,原值90.20万元):1.瓦屋面房子面积62.39㎡,原值6.24万元,已在狮山大道改造时拆迁;2.镇中路口2栋砖混楼房,一栋面积517.72㎡,原值22.64万元,另一栋面积969.64㎡,原值60.46万元,已在道路改扩建中拆迁;3.菜园河警务亭面积12㎡,原值0.86万元已在绿化改造中拆除。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2.资产未处置但已作下账处理。

武定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老院区未处置但账务已作下账处理。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四)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审计存在的问题。

部分单位在建工程投入使用未转固定资产超六个月

武定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建工程投入使用未转固定资产超6个月的资产净值为2,784.93万元,该在建工程为新院区,于2018年5月23日交付使用,截至2020年5月17日,未计入单位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五)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审计存在的问题。

1.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未录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1)武定县图书馆2019年新购图书3680册共计12.54万元未录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2)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山路九号)房屋建筑面积127.47㎡、土地面积98.89㎡,未录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整改情况:鉴于该房屋已于2017年纳入棚户区改造,本次不再要求作录入系统处理,已整改。

(3)武定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院区于2018年5月23日交付使用,截至2020年5月17日,未录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2.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数据不准确。

武定县民政局2019年划拨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救灾物资(棉被、折叠床、帐篷等)、插甸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办公固定资产、武定县应急避难场所物资、插甸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插甸镇哪吐村委会下元乐村民小组)。以上资产录入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系统有误(把资产价值录入资产数量栏里,未按表格要求换算成元填列)。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3.部分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国有资产处置形式为空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

三、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措施

从审计整改情况看,多数问题已整改,未整改问题除武定县宣传文化中心、狮山大道游客集散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多年未入账和县文化旅游局文物未入账外,其余已按程序报批,正在积极整改。为确保整改全面落实到位,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落到实处。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的重要性,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应当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促进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

(二)建立机制,督促整改。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后续跟踪督查外,将上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下次审计的重点内容,对突出问题和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单位、部门,对督查后仍未整改的重大问题,实施重点督查,争取人大、政府的支持,对未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督查,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加强与纪检、人大、政府、司法、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促进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推动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发挥督促整改的整体合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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