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需要,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武政通〔2017〕17号)有关规定,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聘任陈梦露等7位同志为十八届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主任法律顾问
陈梦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分管法律顾问室工作)
副主任法律顾问
冯 江 县司法局局长
法律顾问成员
熊俊程 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秀云 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
杨丽琼 云南精益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执业律师
尹兴庭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李汉梅 云南民惠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主任、副主任如有工作变动,由接任者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十八届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聘期1年,自2022年4月11日—2023年4月10日,有关权利和义务由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代表县人民政府与受聘法律顾问另行签订聘用合同约定。
武定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