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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0112002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武交复〔2021〕34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交通运输局对武定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2日

武定县交通运输局对武定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方跃坤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整治货运车辆严重超限超载行为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成立武定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4个文件的通知》《关于对超限超载车辆和公路散装货物运输车辆泼撒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的通告》。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公路治超工作,2019年,投入50余万元资金,在县道公路路口设置路政管理公示牌、路政法制宣传牌,发放和粘贴路政宣传材料3000余份。从2017年起,每年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多次在长己线入口、九猫公路等路段开展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和农村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应急、工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公安交警、县路政大队、公路分局、运政等部门,对超限超载车辆、非法改装加高加宽车辆、散装货运车辆泼撒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还对砂石料场、厂矿企业等货运源头企业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约谈,要求货运源头企业必须检查货运车辆出场覆盖,抓好源头治超工作。

县人民政府通过制定强有力措施,加大对源头企业的监管,特别是2021年2月-3月开展的联合治超工作,由交通运输局牵头,交警等部门上路执法外,还特别强化了源头治超责任单位,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负责做好车辆生产一致性管理,加强汽车生产企业非法改装治理工作,按职责开展货物企业源头治超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负责对超越核准经营范围擅自改装车辆的企业和无照非法从事车辆改装活动的汽车修配厂、维修点进行监管,应急管理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要负责对各类矿产、砂石料、等企业的货物装载工作监管,采取现场检查、监控等措施严格监督其产品装载覆盖出场。

武定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10日

联系电话:0878-871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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