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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农业农村局对武定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0111005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武农复〔2021〕44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农业农村局对武定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05日


古妮滟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在狮山镇乐美村委会辖区内建设一个垃圾处理填埋场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提出的请求上级相关部门帮助在狮山镇乐美村委会辖区内建设一个垃圾处理填埋场的建议很好。经我局实地调查核实,乐美村委会在开展落实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推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所产生的农村生活垃圾是否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确实是一个难题,目前,在村委会建设一个垃圾处理填埋场从各方面考虑都不具备条件。首先,建设垃圾处理填埋场涉及占用土地且环保评估难以通过,相比水与大气污染,垃圾填埋场环境监管手段欠缺,缺乏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垃圾填埋场环境监管目前还面临着体制瓶颈。其次,从国内外经验看,垃圾填埋场模式已不可取了。传统观念认为,填埋垃圾投资少,处理量大,技术要求不高,但是它的永久性占地面积大,大量的垃圾填埋场,特别是长期简易堆放场根本没有纳入监测范围,地下水被污染,造成的潜在污染大。在土地资源紧张的前提下,此种垃圾处理方式是否可持续存在疑问。针对你辖区内垃圾处理现实困难,我局将结合正在实施的《武定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021年,计划在狮山镇投入资金60万元,建设垃圾焚烧炉10座(单价6万元/座),优先安排在乐美村委会建设垃圾焚烧炉1座,以解决村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选择乐美村委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示范试点,上报省、州争取得到项目支持,从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和村庄美化亮化为重点的重点打造,以达到以点带面、积累经验、形成规范,带动全县推进整镇、整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联建联创,加快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提升,改善乡村面貌,健全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增强乡村发展的后劲。

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希望你今后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和支持农业、农村工作。

                             武定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 刘刚 0878-8711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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