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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0104004 公文目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4日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20〕233号)精神及县教育体育局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武财教〔2021〕20号)你单位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直达资金5442.5万元。此款2021年功能分类科目收入列“1100245-教育领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预算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及资金下达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2021年预算分解下达工作,并结合本县实际足额安排应承担的资金预算,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严禁滞拨缓拨经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对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膳食补助和在食堂经费中列支教职工伙食、奖金福利、招待费等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全面精准摸清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底数,确保国家资助政策执行到位;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待中央、省和州2021年预算确定后,将再次核定各县(校)预算和分项人数,据实清算,请你校提前做好数据统计核实等相关基础工作,确保数据准确。

二、城乡义务教育资金为直达资金,本次下达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资金标识为”“1002正常转移支付”,要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民的要求落实到位。

三、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精神,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已纳入扶贫资金台账目录中。财政、教育体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快资金下达进度,务必于收到本文件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将资金及时拨付到各有关学校。要落实好扶贫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

四、请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20号附件 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分配表(请以本表为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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