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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1-1229007 公文目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整合资金)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9日

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整合资金)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0〕189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0〕174号)及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审批批示意见,现将(武财农〔2021〕24号)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7532.13万元下达给你们,款列预算分类科目及项目资金指标详见附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武定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武政办发〔2019〕20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二、严格执行《云南省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云贫开发〔2015〕2号)、《武定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武政办发〔2017〕125号),公开扶贫项目和资金有关信息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贯彻执行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35号)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执行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促进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四、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夯实农业产业发展基础,落实好巩固脱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五、加快项目建设推进及资金支出进度,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对项目、资金执行不力的单位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六、规范项目档案管理,项目竣工后,要完善资金管理资料,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增强资金安全责任。



武财农〔2021〕24号 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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