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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五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1-1111045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9月30日 发文字号:武住建复〔2021〕55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五次会议第13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1日


杨绍武委员:

您在政协武定县九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县城公园绿化美化管理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县城内各公园建成后,县城管局、城投公司切实强化各公园日常管理。

一、强化公园日常管理。制定并完善5个公园日常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一是西和湿地公园。环境卫生及绿化管护由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北控(楚雄)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昆明风生水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同时将公园环境卫生日常巡查纳入“街长制”管理,街长制责任单位为狮山镇人民政府;公园附属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由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园区范围内各种不文明行为的劝导及查处由县城管局负责,公园周边秩序综合整治由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具体负责。二是大同公园。环境卫生、绿化管护及公园附属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由武定县瑞霖林业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同时将公园环境卫生日常巡查纳入“街长制”管理,街长制责任单位为县人社局;园区范围内各种不文明行为的劝导及查处由县城管局负责,公园周边秩序综合整治由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及狮山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三是乌龙河公园。环境卫生、绿化管护及公园附属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由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同时将公园环境卫生日常巡查纳入“街长制”管理,其中,城北路至武正路段公园由县政协负责;武正路至牡丹路段公园由县人大负责;牡丹路至武续路段公园由县人民检察院负责;武续路至北辰大道段由武定供电局负责。园区范围内各种不文明行为的劝导及查处由县城管局负责,公园周边秩序综合整治由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及狮山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四是东岳公园。环境卫生、绿化管护及公园附属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由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同时将公园环境卫生日常巡查纳入“街长制”管理,街长制责任单位为县纪委监委(原“街长制”责任区域调整为由县市场监管局和县林草局分别负责);园区范围内各种不文明行为的劝导及查处由县城管局负责,公园周边秩序综合整治由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及狮山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五是西北片区海绵城市广场。环境卫生、绿化管护及公园附属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由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同时将公园环境卫生日常巡查纳入“街长制”管理,街长制责任单位为县住建局;园区范围内各种不文明行为的劝导及查处由县城管局负责,公园周边秩序综合整治由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及狮山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二、强化城市养犬管理。2021年6月,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武定县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组,加强街面巡逻治理。联合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深入城区进行巡查,发放狗绳、清理工具,对在街上未牵绳、未按规定登记、未悬挂犬牌等不文明、不规范遛狗的犬只管理人进行劝导,对不听劝导或是流浪犬只依规进行治理。自6月以来,共开展联合巡查10次,劝导不文明、不规范行为60余次,治理流浪犬16只,办理犬只犬牌等100余套。

三、强化绿化监管力度。依托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和卫生监督员巡查,及时了解公园绿地、行道树和绿化树木生长情况,按周进行巡查绿地保洁和病虫害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北控公司、城投公司进行整改,并做好监督记录。督促北控公司、城投公司对城区公园绿地、绿化树、行道树进行病虫害防治两次、旱季浇水、适时修剪整形绿化乔木和花灌,并补植乔灌木。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武定住建工作。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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