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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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1-10300054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10月30日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21〕27号 主  题  词:风险隐患 大排查 大起底 大排除 标      题: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排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30日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排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武定县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排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定县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排除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全省、全州、全县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防范风险、安全生产等各类会议精神,按照县人民政府2021年10月15日会议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排除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全国、全省、全州、全县各类生产事故教训,全面排查社会矛盾纠纷、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风险隐患,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持续推进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时间和范围

2021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对全县范围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道路安全隐患、道路交通安全参与人等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排除行动。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县乡公路、农村公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一是持续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网一摩”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清理非法改装等隐患车辆;二是对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路开展隐患排查,摸清底数,逐一建档,科学制定安全隐患整治计划和整治措施,强化对高风险路段排查和挂牌督办,强化动态跟进“回头看”,及时消除路面隐患;三是主动配合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路政管理部门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普通国省主干道的管控,开展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工作,严查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对严重超载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一超四罚”规定。(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省交投昆明西管理处;配合部门:县公安局、武昆高速交巡警大队、永武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一是各类证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与企业工商执照是否相符,规划证明文件是否齐全,主要负责人及产品有变动的是否已作变更;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应安全资质证,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二是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岗位操作人员是否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三是安全距离。企业与周边企业、居民区及各种建筑物、公路、电力设施等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企业建筑物耐火等级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设备设施是否老化、是否符合防 爆要求,是否超出使用年限,防雷检测是否有记录。企业重大危险源是否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四是道路运输。运前是否取得相关部门的运输许可;人员上岗前是否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取得从业资格;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及装卸工具的性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按规定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年度检测。五是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进行演练,并有相应记录。(牵头部门: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一是非煤矿山。是否超能力下达生产计划或者经营指标;是否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不到位;是否按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从业人员是否经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是否按“五落实”要求整改,风险是否全部落实管控措施;是否按要求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是否无设计或未按设计施工,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开采;关键环节管理方面是否隐瞒作业地点逃避监管;是否违规运送、存储、发放、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明显;现场是否存在严重“三违”行为;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和设计要求。二是尾矿库安全。是否按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对坝体稳定性进行评估;是否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从业人员是否经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按要求使用好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持续完善各类基础设备设施。排洪系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是否严格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建设排洪系统。排洪构筑物是否堵塞、坍塌;是否存在设计以外的尾矿排放管道进行尾矿、废料或者废水排放;是否未按规定设置报警设施;是否存在坝外坡坡比陡于设计坡比,坝体超过设计坝高,或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尾矿堆积坝上升速率大于设计堆积上升速率。(牵头部门:县应急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烟花爆竹。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三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四是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五是应急管理情况;六是静电防治设施和防火设施的配备情况以及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八是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处理情况。(牵头部门:县应急局;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文化旅游。一是加强对A级景区、星级酒店的安全管控。排查特种设备及游览交通工具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防汛物资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情况;森林防火提示、措施落实情况。景区、星级酒店内的饭店、餐饮小吃店食品安全落实情况。(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 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二是加强对旅行社安全大排查。重点排查旅行社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违规签订租车合同、租用无资质旅游车辆情况;依法依规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和游客意外险情况。(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 配合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建筑施工。认真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强化对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5类项目落实现场施工方案的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时必须提供清单,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施工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强化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气、消防等管理,按照“零容忍”的要求,对各类生产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清查并整改。(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重点建设项目。一是重点查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查看了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文件资料和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隐患整改台账的建立;三是到作业现场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员工在生产作业区域不按规程操作现象;四是对重点生产区域、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地段进行检查是否存在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对现场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回头看。(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消防。一是抓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定期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检查。二是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志愿队伍。三是狠抓农村火灾防控工作。各乡镇“一委一办三员”为核心的农村消防工作组织体系正常运转,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建设,填补乡镇消防力量空白点。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因地制宜推进辖区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消防通道、消防装备 、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牵头部门: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林草局、楚雄武定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四是森林草原防灭火。深入排查林区输电线路、通信线路等设施存在的风险隐患,严防线路老化、脱落、摩擦、私拉乱搭等原因引发火灾事故;深入排查人员游玩集中地方、林农交错地带、公墓、坟地等部位,严防因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烧荒烧炭、野炊、吸烟、祭祀用火等行为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深入排查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牵头部门:县林草局;配合部门:县应急局、县公安局、楚雄武定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城镇燃气。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实行销号整改。一是排查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全面排查燃气场站、加气站、管网等设施,重点是中、高压燃气管网安全运行情况,老旧燃气管道改造情况,市政燃气管道腐蚀情况以及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情况等。二是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全面排查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等场所用气安全情况,重点是排查密集公共场所内燃气管道腐蚀、漏气情况,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等。三是排查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状况。全面排查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重点是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阀、管等情况。四是排查燃气企业现场作业情况。全面排燃气作业制度规范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是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管理日常维护保养、设备设施巡视巡检等制度执行情况和员工持证上岗情况等。五是排查城镇燃气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全面排查城镇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可操作性、实用情况,重点是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和抢险设备配置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等。(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特种设备。严格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对商场、超市、厂矿企业、学校、宾馆酒店、住宅小区和医院在用的电梯、压力容器、锅炉、起重机械、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进行安全大检查。坚决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无证操用等违法行为,以及使用报废、过期特种设备的行为,加大对检测维修、改造拆除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防范特种设备设施安全事故的发生。(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农业机械。一是清理排查无牌、无证、脱检、报废拖拉机、微耕机擅自装配拖斗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并督促限期挂牌、学证;二是清理排查辖区内变型拖拉机的注册使用情况和机动车非法使用拖拉机牌证,制定报废“清零”时间表,确保2025年全县变型拖拉机实现“清零”;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加大违法载人、人货混载、酒后驾车、超速超载、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酒驾专项治理。一是加强自我约束。全县各级各单位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拒绝酒后开车承诺书》,进一步宣传法律条规、明确责任追究,深刻认识酒驾、醉驾问题的严重危害,切实筑牢严守党纪国法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强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分析研判,掌握本地酒驾醉驾毒驾人员出行时间、路线等规律,及时、高效、精准布控查缉。三是按照“重嫌必检”原则,对酒驾醉驾嫌疑人同步进行毒驾筛查。对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按照相关要求,立即通知或移送禁毒、治安、刑侦等部门进行检测认定。四是快侦快办。协调检验鉴定机构、卫生部门同步建立值班制度或派出人员、车辆、设备组成“流动实验室”随警作战,需要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的,当场提取血样、当场登记封装,快速送检、快速鉴定。抽调秩序、事故等部门业务骨干,成立查处醉驾刑事案件工作专班,统一立案标准,统一办案审查,及时办结,提高查处效率和办案质量。(牵头部门:县公安局;配合部门: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打非治违。“打非治违”行动,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道路及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有限空间作业、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主要整治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未通过复产复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牵头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安全警示标牌。一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段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可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二是急弯陡坡、长下坡、学校村庄等交通安全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减速带、警示标识标牌等安全设施不健全,可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三是路基坍塌,路面病害、破损,挡墙、水沟、桥涵等构筑物破损,可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四是村组公路宽度不足3.5米且未按要求设置错车道,可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五是其他可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楚雄公路局武定分局;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五)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强化重点领域排查整治。排查化解征地拆迁、房产领域、棚改项目、劳资纠纷、移民搬迁、环境保护、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物业管理、网络平台、货运物流、校园安全、企业改制等重点领域,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负责、分级预警、尽早化解”的原则,拉网式排查,逐一建立台账,逐一风险评估,逐一防范化解,严防发生规模性群体事件及个人极端案事件。(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社局、县搬迁安置办、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二是强化重点隐患排查调处。紧紧围绕婚姻、邻里、土地、山林、宅基、医患、涉疫、欠薪矛盾纠纷等重点问题,按照“见人见事、防范在先、化解在早”的原则,发挥基层组织、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机制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严防发生民转刑案件。(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县妇联、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卫健局、县人社局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三是严格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生活失意孤独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艾滋病人、流浪乞讨者、重点青少年等重点人员、特殊群体,坚持教育引导、救治帮扶、社会关爱、化解包保稳控同步进行,最大限度地降低涉稳风险,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对扬言报复社会、制造个人极端事件的,在做好化解稳控工作的同时,一律立线侦查,凡查明有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具体行为的,一律立案依法处理,坚决消除隐患。(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四是强化信访隐患排查疏导。重点排查化曾经进京、到省州非正常上访人员、特殊利益群体、重点管控对象、信访老户、重复信访问题及可能引发进京非正常上访、赴省州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特别是非法集资、拖欠工资、征地拆迁、房地产领域、复退军人、企业改制、客运站搬迁等重点领域的信访突出问题,认真对信访案件逐一落实包案领导、责任人,限期办结。(牵头部门:县信访局;责任部门:县信访联席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六)地震及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一是地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任务。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单位及企业干部职工地震安全防范意识,制定应急措施,排查安全隐患。严格工作流程,确保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二是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地质灾害挂点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地质灾害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制度》。(牵头部门:县地震局、县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县应急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七)食品安全。一是加强对毒性中药的管控。加强对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宣传教育;严禁任何餐饮服务单位以任何方式经营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二是各类食堂的食品安全的管控。加强对学校(含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敬老院等食堂及婚丧宴请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的监管。(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八)校园及其周边安全。一是校园三防建设达标。落实校园安全巡查和门卫值班,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和学生外出请假登记制度,一校一警公示牌是否上墙;二是开展安全教育。学校是否经常对学生开展以防校园欺凌、防溺水、防性侵、食品、交通、消防等安全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三是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学校是否每月定期对安全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所排查出来的隐患是否认真整改。四是学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等校园欺凌事件。五是校园食品安全情况。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大宗食品公开招标和集中定点采购制度、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食品留样等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六是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排查整治校园周边隐患,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和管控,对校内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九)疫情防控。一是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商场、超市、宾馆、餐馆、旅游景点、影院、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和养老服务机构、看守所、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等单位强化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戴口罩、扫码验码、体温检测、“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落实乡镇和村(社区)疫情防控措施。建立“五包一”制度,做好核酸筛查、流调溯源、人员转运、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服务保障等工作 准备。三是疫苗接种。做好目标人群的摸底统计和组织动员,做到应接尽接;落实医疗救治“四有”要求,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加大社会动员力度,做好科普宣传,引导群众积极接种、主动接种。(牵头部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配合部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二十)强基固本与意识形态领域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一是对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宗教思想阵地管理情况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并认真抓好分析研判工作,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宗教思想阵地管理安全。(牵头部门:县民宗局;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二是对经济社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狮山大道延期交房、棚户区拆迁补偿等重点工作开展经济社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并认真抓好网络舆情管控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委网信办)

四、排查方式

县政府督察室和安委会办公室全面统筹、组织、推动全县各行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排除工作,应急、交通运输、工信商务科技、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消防、公安交警大队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认真落实相关责任。

(一)严格自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武定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本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全方位自查和整改。

(二)严格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和实际,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地毯式检查,特别是对暴露出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彻底整改解决问题。

(三)严格督查。县人民政府将组成检查推动组,对各乡镇、各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重大隐患立即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清零”。

(四)严格整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要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积极落实整改责任,科学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列出清单,逐一销号,确保取得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班落实排查整治任务。县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由县人民政府领导带队的检查推动组,对各乡镇、各行业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排除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确保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分工负责,又要紧密协作,共同推动全县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排除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县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密切协同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各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此次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考核问责。要推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排除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切实扛起责任。要加强检查督导,对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隐患整改和安全措施不落实,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以及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不力以及事故高发多发的区域和行业的有关负责同志,严肃追责问责。

解读《武定县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排除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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