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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教育体育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五次会议第88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1-1017013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17日 发文字号:武教复〔2021〕13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教育体育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五次会议第8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7日


廖忠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放宽城区教师职称晋升名额限制,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云人社发〔2016〕99 号)精神,为激励基层工作人员,鼓励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乡镇中小学推荐评审高级教师,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而城区学校高级教师,全县中小学中级教师仍坚持按结构比例推荐的原则,下达各学校的岗位使用计划,由各校按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方案进行推荐,通过民主考评、量化考核、师德评定后,优中推优,不得突破结构比例使用计划,全县不调节使用。

在实施过程中,我县按《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试行)》规定执行的同时。一是根据《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第十四条和《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修订)》第十三条规定,争取民族中学高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为40%,中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为50%。二是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补充意见》(云教人〔2017〕29号)精神,争取武定一中高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为48%,中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为45%;思源实验学校(中学)、职业高级中学高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为35%,中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为45%;县幼儿园(一级二等)教师高级职称比例为14%,中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为60%;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为20%,中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为60%;初级中学教师高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为20%,中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为60%。

城区学校学额足、班额大,管理难度高、教学任务和办学压力大,教师负担重。为此,我们将继续高度重视城区教师职称评审问题,积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争取提高城区直属学校的岗位结构比例。

                                 武定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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