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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1-1017006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17日 发文字号:武教复〔2021〕6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教育体育对政协武定县九届五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7日

武定县教育体育对政协武定县九届五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答复

杨旭保、晏自春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全民健身场所进行规范管理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首先,衷心感谢你们对全县体育事业发展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对你们提出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前期调研,专门召开局班子会进行分析研究,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你们提出的:广场舞音乐噪音太大,影响附近居民休息问题

根据你们的建议,结合我局体育工作职能,我局已经采取相关措施:1、对健身广场各广场舞队的组织者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明确告知广场舞的起止时间和设备音量大小,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规定广场舞活动使用的音响器材音量不得超过60分贝,结束后要维护好周边环境卫生,不得乱丢垃圾,共同维护公共秩序、文明健身的广场环境;2、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广场舞爱好者的法律法规宣传,告知权利的同时,也要其知晓噪声污染的危害,减少噪声产生源头,提高噪声环境保护的认知程度,群防群治,共同增强法律意识,共同促进城市文明和谐;3、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主动联系公安局、环保局、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共同治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进行执法,在早上7:0-9:00;晚上19:30--21:00时间段,对体育馆全民健身广场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有噪音扰民现象,直接联系相关部门对广场舞组织者进行劝导或处罚。

二、关于你们提出的:广场内环卫设施配套不足,地面及绿化带清扫保洁,绿化管护不到位问题

我县自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体育场场馆的卫生清扫保洁、绿化养护工作,我局体育场馆中心严格按照创爱国卫生创建国家文明卫生县城的标准和相关要求,认真扎实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具体措施为:1、安排体育场馆保洁人员5人,每天早上8:00—11:00、中午14:30—17:30认真做好体育场馆保洁工作;2、积极采购保洁设施用品,不断完善体育场所内的环卫设施;3、增设体育场馆公厕值守人员1人,每天定时向群众开放,认真落实公厕“三有三无”工作;4、加强体育场馆周围绿化区域的浇水、修剪、施肥、管理维护等工作;5、采取有力措施,每天对场馆卫生保洁进行检查督查,努力做好场馆保洁服务工作,确保广场干净整洁。为我县“创国卫“工作努力添砖加瓦。

三、关于你们提出的:健身器材、舞台、绿化树池等设施损坏较为严重,维修维护不及时,影响了群众广场的形象问题

体育场馆自2011年建成使用至今已有10年,10年来体育场馆各项设施设备器材老化损坏严重,体育场馆维修维护资金额较大,近年来体育场馆运行保障经费紧张,暂无大额资金对场馆老化破损设施进行维修维护。目前我局正在积极多方筹措,已向州教育体育局、县委、县人民政府递交申请,积极争取体育场提升改造维修维护经费,待资金下达后迅速更换体育场馆损坏的健身器材、舞台、绿化树池等设施,为全县创国卫工作以及全县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提供场馆设施保障,营造文明、和谐、干净、整洁的健身场所环境。引导群众形成科学健身,养成健康生活的良好风尚。

再次感谢你对全县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武定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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