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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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1-1017001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09日 发文字号:武教复〔2021〕1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教育体育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五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7日

武定县教育体育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五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彭会、江丽波、保鉴益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力度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高度关注我县的教育工作,并由衷的敬佩作为一名政协委员的责任担当,积极发挥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近年来,国家、省、州强力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我县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2021年7月,我县共有已审批的培训机构24家。在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日趋完善。

(一)政府重视,成立联席工作责任制。我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及时安排部署相关部门落实责任,综合施策,强力推进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的综合治理工作。

(二)教育牵头,做好培训机构摸排调查。我局下发了《武定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全县所有学校及幼儿园学生及家长中进行问卷摸底调查,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排查和监督。要求每一位学生不记名登记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情况,填报各类表册,通过学生调查,做实前期学校摸排工作,摸清了我县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情况,使得排查工作扎实有效。县教体局还开展与我县2466名教师签订“不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活动承诺书”,明确了违规承担的职责,从根本上堵住全县教职工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的口子。

(三)高效联动,开展地毯式检查整治。我县人民政府及时安排部署,召开了全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工作会议,布置由县教体局牵头、联合公安、民政、人社、消防、住建、市场监督、政管、城管等部门,共同对我县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地毯式检查整治。检查完毕,由县教体局梳理各部门的整改意见,综合形成“武定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整改通知”,并将整改通知下发到每一所培训机构。

(四)督促整改,不断推进综合治理。由于校外培训机构通常在周末及节假日开展各种辅导及培训,我县各部门经常利用周末和节假日时间到培训机构实地检查督促整改情况。

(五)加强监管,不断规范机构办学。县教体局作为民办教育的监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依法监管。一是每年开展年检,对已审批的培训机构,县教体局按《云南省民办教育管理办法》要求,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对培训学校进行年度检查。二是下发《武定县教育体育局致全县家长的一封信》,让全体学生及家长理性消费、科学选择校外培训机构,从源头抵制无证培训。

二、对本案实施意见的答复

1.政府应当增加公办教育培训班数量:

今年6月9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校外培训监管司的通知》,7月7日星期三,省教育厅召开会议,传达“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司”第一次会议精神,全国将大力实施“双减”工作,各公办学校将进一步研究实施“课后延伸服务”,学生的课后辅导以及兴趣培养有望在公办学校得到进一步延伸。

2.对培训机构师资进行定期考核培训:

民办学校是独立法人单位,由于各学校经费投入参差不齐,对校内教师的培训考核也有差距,加之培训机构聘任教师更换频繁,培训内容丰富,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没有针对性。因此,培训机构师资考核培训工作确实良莠不齐。下一步,教育主管部门将采纳各位委员建议,努力做好培训机构师资定期考核培训工作。

3.制定民办教育培训班收费标准:

此问题分两部分:一是针对营利性的培训机构,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之后,教育主管部门也未收到过关于培训机构收费的相关文件。对于营利性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县教育主管部门只能依法监管。

二是针对非营利性的培训机构,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意见指出: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或代收费标准,会同教育等部门制定试点地区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指导政策。因此,对于学科类非营利性的培训机构,教体部门将采纳各位委员的意见,下一步积极对接发改、财政和市场监管部门,按上级要求,参照省州相关政策,共同制定收费标准。

4.对各类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考核,保证教学质量。

虽然县教体局依法每年对培训机构进行年检考核,但各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确实参差不齐,有的培训机构由于办学质量不高,最终也被市场淘汰。教体局下一步将采纳各位委员建议,加大对培训机构的监管考核,鼓励培训机构办出特色,办出品牌,进一步提高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质量。

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诚恳邀请各位委员多到教育系统开展实地调研和指导,多为全县教育的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

                                           武定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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