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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1-0730006 公文目录:政策文件解读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解读《武定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30日

解读《武定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

日前,武定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武定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自2021年6月10日施行。为便于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更好的理解该细则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细则》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精神,进一步管理好、养护好农村公路,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坚持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加快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农村特点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武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好的交通运输保障。

随着农村公路硬化里程的增加以及公路路网的完善,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出现了许多新情况,面临许多新问题:一是农村公路特别是自然村公路硬化里程成倍增长,但全省农村公路里程数量巨大,新增列入公路电子地图数据库难度大,上级养护补助资金难于做到全覆盖;二是随着农村公路路面等级逐步提高,沥青(混凝土)路面里程占比成倍增长,路面养护任务日趋繁重,传统的养护作业方式和手段已逐渐无法满足公路养护的需要;三是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一方面是无法新增入库的公路成倍增长,一方面是省、州、县三级财政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资金投入不足;四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力量薄弱,乡(镇)人民政府虽设立有交通管理所,但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及运转经费未明确,无专业技术人员及路政人员,部分乡道、村道失管失养情况突出;五是现有农村公路等级低、配套设施不齐全、抗灾能力弱、受强降雨自然灾害影响大;六是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情况突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难度大,路政管理成效不明显,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面临较大压力。为此,武定县人民政府2021年6月安排武定县交通运输局研究起草《武定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并通过武定县人民政府十七届第91次常务会议审定形成《细则》。

《细则》的出台,是武定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云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楚雄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重要举措,对加强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责任,规范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形成管理养护的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细则》的有效落实,将在提升武定县农村公路通行服务能力、发挥路网整体效益,持续改善农村公路交通面貌、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支撑城乡统筹发展、服务农业现代化和让全州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更多获得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一)养护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路率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为加强组织领导,武定县人民政府成立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日常工作。县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完善县、乡、村上级路长制,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

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乡镇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是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章制度;制定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目标和发展规划;编制上报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建议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和考核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县道的管理养护工作;统筹安排上级下达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监督养护资金的使用管理。

(三)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

自2021年起,省、州、县三级财政一般预算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省、州、县三级财政承担比例为30%、20%、50%。补助资金计算依据为每年经省级交通运输局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电子地图数据库农村公路里程。各年度日常养护资金投入标准、补助政策根据省级周期动态调整确定。

(四)关于农村公路管理机制

县交通运输局指导各乡镇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

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应急抢险预案,配备应急抢险队伍;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超限治理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全面开展“美丽公路”创建工作,持续推进路域环境整治。

(五)关于农村公路考核机制

县人民政府每年对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人民政府对乡镇综合绩效考核。建立县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县交通运输局对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开展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改革工作的积极性,为改革工作营造浓厚氛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原文: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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