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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第二批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1-0702001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第二批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2日


一、共性责任清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切实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

2.突出宣传宪法,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4.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1.结合县情特点,制定符合本部门(系统)特点的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

2.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决定的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3.积极参与全国、省、州委和县委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4.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认真履行普法责任主体的职责。

(三)做好本部门(系统)普法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

2.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

3.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推进行业法治文化建设和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

(四)做好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

1.深入开展在立法过程和执法、服务环节中的普法工作,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促进执法、服务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2.结合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法律6+Ν进”活动。

(五)做好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管理工作

1.按照要求及时向县委普法办上报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每年第一季度前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普法办抄送普法工作计划,年底前报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2.积极参加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

二、个性责任清单

(一)县委组织部

1.将法治建设纳入县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评价要点。

2.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做好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结合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通过政治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全覆盖。

3.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党校(行政学校)重要课程。

(二)县委宣传部

1.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进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用法,加强全县宣传系统和本部门干部职工的学法培训。

2.发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单位职能作用,会同县司法局、县委普法办做好五年普法规划的谋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列为全县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发挥宣传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对新闻媒体落实公益普法责任的指导、监督、考核。

3.坚持法德并举,会同县司法局、县委普法办加强全县法治文化建设,支持、鼓励文化 部门和社会机构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并积极组织推广宣传;督促指导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增加法治宣传元素。

(三)县委政法委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

2.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法律,以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生态环保、扫黑除恶、禁毒防艾、打击电信诈骗和非法集资等领域涉及的法律问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3.统筹抓好全县政法系统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云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的学习培训,纳入政治轮训内容,引导广大干警学深悟透《条例》和《实施细则》,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对政法工作的根本制度安排上来。

(四)县纪委县监委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与纪检监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严格依纪依法,文明办案。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为重点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关于查办案件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严守执法纪律、遵守执法程序,不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

3.做好干部培训,加强对委机关各部门、县委巡察机构、派驻机构部门等人员的普法教育。

(五)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

1.深入学习宣传与互联网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普及《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2.指导网络媒体做好网上普法宣传教育。

(六)县委机要和保密局

1.组织、指导全县开展密码、保密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国家密码、保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增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国家安全保密观念和密码安全意识,依法管理使用密码。

2.落实党管密码和保密工作原则,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密码、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密人员密码、保密普法教育培训。

3.坚持密码、保密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督促指导密码、保密工作责任落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施行。

(七)县委党校

1.发挥党校职能,在各类党员干部培训中增加法治培训内容,强化全县党员干部法治教育,积极支持配合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委普法办组建普法讲师团,开展法治讲座工作。

2.深入宣传宪法和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把宪法、党内法规和《条例》的学习宣传纳入校(院)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八)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1.深入学习宣传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按年度制定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推动有关部门落实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责任。

3.严格执行《云南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及时组织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

4.通过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县人大代表学习《代表法》,督促代表在履行职务中严格遵守《代表法》。

(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1.结合我县县情和政府办公室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县政府办公室“法律进机关”活动,推进机关“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深入宣传贯彻实施《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深入宣传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努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营商环境。

(十)县发展和改革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煤炭、电力生产、油气管道保护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重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煤矿法定代表人、矿长等管理人员以及一线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

2.针对安全生产和生产运营中的法律风险防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落实聘任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保障。

(十一)县教育体育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教育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教育法治宣传普法规划,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进学校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课程;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创建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督促学校做好兼职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并发挥应有的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网络;依法维护学校、教师和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会同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秩序;协调公检法司、团委、妇联等部门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协调、指导学校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做好校园法治教育检查监督工作。

2.围绕提升体育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宪法、通用法律知识、体育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着重提高本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督促指导运动队和运动员管理单位做好对《反兴奋剂条例》的学习宣传。

3.围绕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体育事业转型升级,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突出学习宣传有关全民健身等方面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全民健身日等重要节点时机,结合大型赛事和体育节庆活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十二)县科技局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切实提高科技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2.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切实树牢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

3.利用部门网站、公众号等媒介普及和解读科学技术有关法律知识,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履行部门普法职责。

(十三)县民政局

1.深入学习宣传和基层政权、慈善事业、社会救助、殡葬改革、养老服务等有关的法律法规。

2.围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法律6+Ν进”活动,加强民法典涉婚姻家庭法规宣传力度,倡导婚育文明新风尚。

(十四)县财政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地方金融机构在法律框架及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2.广泛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辨别力,引导合法合规开展投资活动,树立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防范非法集资。

(十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

1.深入学习宣传与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深入开展“法律6+Ν进”活动,重点宣传民法典涉及高空抛物、物业管理等法律内容,为民法典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3.拓展人防法治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

4.结合“9·18”警报试鸣活动,开展人防法治宣传活动。

(十六)县农业农村局

1.加强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等农业领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的宣传普及力度。

2.大力宣传普及《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不断提高条例及实施办法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3.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切实保护农业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执法环境优化,推动形成全民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退役军人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普及《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加强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相关人群的普法教育,维护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3.完善退役军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法治宣传教育相关活动,完善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退役军人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十八)县委外事办公室

1.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宣传力度,管理好在武外国记者的采访活动。

2.加强《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积极利用外事宣传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3.结合因公出国工作,持续宣传《护照法》,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管理。

(十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深入开展“法律6+Ν进”活动,重点宣传民法典涉及市场监管等法规内容,为民法典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2.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日以及与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系列专题、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在实施行政管理、执法检查、案件办理、行政审批等过程中开展普法,将普法融入执法。

(二十)县统计局

1.每年开展一次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规定精神。

2.在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活动中,编写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材料,通过微信、微视频、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结合平面展板、宣传栏等载体,向普查对象进行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省州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征集活动,落实国家统计局的各项普法宣传任务。

3.广泛利用各种县级会议、活动,多渠道、大范围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二十一)县扶贫办

1.督促指导全县各级扶贫部门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普法宣传。

2.组织开展《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等涉及扶贫开发工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二十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统筹指导局属各部门、单位开展“法律6+Ν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开展机关事务工作中涉及政府采购、幼儿教育、餐饮服务、物业管理、医疗卫生等领域法治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宣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等与机关事务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利用OA办公系统、手机APP和局门户网站等发布平台进行法治宣传,开展以案释法。分批分期组织处级以上(含处级)领导干部旁听有关行政诉讼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通过现场以案学法、以案释法,零距离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二十三)县信访局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等信访法规规章及处理违法信访行为的典型案例,坚持以案析理、以案说法,把宣传政策法规和教育引导贯穿于依法治访全过程,开展专题研讨或专题培训,提升信访干部法治素养。

2.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加强信访接待场所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推动在信访接待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积极运用信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普法,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提高运用新媒体普法益民服务水平。

(二十四)县医疗保障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医疗保障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新出台的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为重点,持续普及《社会保险法》,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指导全县医疗保障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认真组织开展“法律6+Ν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参保单位、参保人以及两定机构等重点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通过制作、发放医疗保障服务指南、座谈交流、户外集中宣传以及利用医疗保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积极做好医疗保障普法工作。

(二十五)县投资促进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与招商引资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普及《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在县外来武投资企业投诉中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在开展县外来武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工作中,注重对外来投资企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十六)县总工会

1.深入学习宣传与工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联合县司法局、县律师协会,在全县共同组织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

3.组织律师志愿者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解、代写法律文书等公益法律服务,帮助农民工及时申请法律援助。

4.“12·4宪法宣传周”期间,在人员流动量大的公共场所,围绕宪法主题,融入宪法元素,组织县乡工会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活动。

(二十七)团县委

1.在青少年群体中开展扫黑除恶、毒品预防、校园欺凌等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协同相关部门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加强未成年司法保护社会工作人才和社会工作项目支持力度。

2.广泛运用各级团组织新媒体和实有法治宣传场所,结合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依托青年之家、青少年事务社工机构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强化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实践体验。

3.结合全县实际,协同有关部门加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青少年保护法律体系健全和完善的倡导力度。

(二十八)县妇联

1.开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

2.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加大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

(二十九)县工商联

1.开展“法律进民营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机关”活动,为全县各级工商联所属商协会组织、非公经济市场主体就宪法、民法典及各部门法、公司经营风险控制、公司高管刑事风险防控、公司结构治理、人力资源管理、产权保护、投资融资、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提供“菜单式”服务。

2.通过宣传平台,传递法律政策,以案释法,引导民营企业依法治企、以法兴企。

3.在投诉案件处理中普法。结合我县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委员会、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工作,注重在投诉处理中对企业释法解惑,普及法律知识。

(三十)县委统战部(县侨联)

1.结合职能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实施办法等涉侨法律法规,扩大侨务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

2.为全县广大归侨侨眷、海外侨胞、留学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咨询、委托代理诉讼、法律援助等一系列公共法律服务和侨法宣传普及等工作,更好地维护侨界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调动和发挥侨界群众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的积极性提供保障。

(三十一)县融媒体中心

1.落实好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在重点时段、频道开设法治宣传专题专栏,加强对全县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制定公益广告制播计划,在重点媒体上登载公益普法广告。

2.依照法律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规范经营,落实重大事项法律顾问审核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普法培训,强化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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