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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武定县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及补充耕地工作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1-0620005 公文目录:政策文件解读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解读《武定县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及补充耕地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0日


近日,武定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武定县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及补充耕地工作的实施方案》(武政发〔2021〕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全县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通知》出台背景、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16号)、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按管理新方式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18〕37号)、《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楚发〔2019〕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建立健全补充耕地工作长效机制,加强补充耕地后期管护,保障我县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特别是水田的占补平衡用地需求,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武定县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及补充耕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目的意义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是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的大事,必须保护好。近年来,我县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各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主体责任,依法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守耕地红线,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数量也不断增加,但因耕地后备资源匮乏,补充耕地途径不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的难度加大,加上体制机制的约束,耕地保护面临多重压力。为了摸清补充耕地存量家底,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最大效率地利用闲置空闲资源,有效统筹城乡发展,缓解城镇化进程中资源压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占补平衡和补充耕地工作关系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的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补充耕地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确保全县“十四五”规划期间各项重大项目用地得到保障。

(二)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强化我县耕地占补平衡和补充耕地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克期完成州人民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保障我县重点项目用地。成立武定县耕地占补平衡和补充耕地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县耕地占补平衡和补充耕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和补充耕地工作有效进行。

(三)压实责任,落实工作

一是明确县级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乡镇政府为补充耕地工作群众思想工做动员、施工协调、纠纷调处、后期管护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深入细致地做好项目区广大干群的思想工作,保证项目施工平稳推进,主要负责项目区群众思想动员工作,土地权属矛盾纠纷调解、负责引导、组织和发动村组、群众按照项目设计要求实施耕种,负责项目交付后的耕地种植等后期管护工作。二是明确县级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县自然资源局、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工作职责。

(四)多措并举,强力推进

一是对标要求,全力推进。距离完成州人民政府下达的任务差距很大,当前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项目负责单位和乡镇要加大工作力度,倒排时间工期,抢抓工作进度,确保到年底完成州级下达的任务指标。

二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和加强政策解读,提高项目区群众参与、支持工作开展的积极性,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三是充分挖掘,积极申报。各乡镇每年应在本行政区范围内挖掘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积极申报和组织实施补充耕地项目。

四是强化保障,落实经费。县财政和县开投公司要积极筹措和保障项目经费,确保项目前期经费、项目实施资金和项目后期管护经费的落实。

原文:武定县人民政府印发《武定县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及补充耕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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