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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1年县级单位负责包干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主要领导联系重点隐患点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1-0415006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4月15日 发文字号:武政发〔2021〕4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1年县级单位负责包干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主要领导联系重点隐患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全面落实防灾减灾各项措施,切实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干负责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主要领导负责联系重点隐患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单位包干负责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主要领导联系重点隐患点情况

为了更好地指导乡镇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有效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确保广大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将县级20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11个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单位主要领导分别负责联系重点隐患点。具体见分配表(附件1)。

二、乡﹙镇﹚地质灾害防治督促检查时间

县级单位和主要领导在汛期期间(2021年5月1日—11月26日)要认真履职,切实加强对所负责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及重点隐患点督促检查工作,每月督查检查乡镇防治工作和重点隐患点不得少于一次,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检查要填写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记录表(附件2)。

三、对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主要内容

检查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重点隐患点,应从以下9个方面进行督查检查:

(一)乡(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和完善,乡(镇)领导挂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工作制度是否建立,联系领导工作职责是否明确。

(二)与矿山企业、学校、公路、水电站、水库、尾矿坝以及在建工程项目等是否全面签订《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书》。

(三)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乡(镇)是否落实防范资金,是否有监测人员考核办法,监测人员补助经费是否按时足额发放。

(四)2021年乡(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是否出台,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重点隐患点应急预案是否编制。

(五)宣传培训工作和应急演练是否按要求开展,受威胁的群众是否熟悉预警信号、避险路线及避险场所。

(六)乡(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是否层层签订责任书,隐患点监测人员监测记录是否规范完整。

(七)《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和《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是否全面发放,填写内容是否全面、规范、准确,《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是否粘贴在家中醒目位置并妥善保留。

(八)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搬迁可行性不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汛期是否采取了“投亲靠友、帐篷转移、工棚躲避”等临时避让措施。地质灾害集中搬迁和零散房屋建盖情况。

(九)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灾情巡查、“两卡”发放和应急调查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制度是否到位。

四、督查要求

据气象部门天气趋势预测,预计2021年5月全县大部降水正常至偏多,气温偏低,雨季开始期正常至略偏早,预计大部雨季于5月中旬至下旬相继开始,雨季开始前干旱较常年偏轻;6—8月全县大部降雨为正常至略多,气温正常至略高,降水分布不均,单点性强降水突出,局部地区有洪涝发生;9—11月全县大部降雨偏少,气温正常至略高,有5—7天的秋季连阴雨天气。雨季结束期正常,预计于10月中旬前后结束。我县强降雨、单点性暴雨偏多,发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可能性大,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不容乐观,各成员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督促检查工作。

(一)各单位要认真按照9个方面工作逐一全面开展督促检查,应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走访受威胁的群众等形式进行。每月检查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巡查重点隐患点不得少于2个。

(二)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每次督查检查的书面情况反馈给乡镇人民政府,同时,报县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根据情况进行通报,如因督查不力,导致包干乡(镇)发生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其责任由当地政府和包干单位以及联系的主要领导共同承担。督促检查的交通工具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三)我县即将进入主汛期,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全面落实各项措施,认真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工作,确保汛期监测人员、“两卡”发放、监测预警预报和避险避让等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最大限度地避免地质灾害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附件:1.武定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2021年县级单位包干负责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

作和主要领导联系重点隐患点分配表

3.武定县XX单位挂点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记录表

武定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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