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1-0126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1年01月25日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21〕1号 主  题  词:促进 夜间经济 发展 标      题: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武定县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1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定县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20〕20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0〕46号)精神,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挖掘消费潜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包容多元、彰显特色”原则,依托我县特色资源优势,以打造夜间经济示范带和经济消费圈为工作重点,强化组织领导,整合各方资源,优化夜间经济发展环境,培育夜间经济市场主体,挖掘夜间消费潜力,进一步提升夜间经济对全县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一)打造夜间经济示范区。以罗婺彝寨、狮山大道广场、北片区广场为重点,围绕古镇风貌、民族风情、特色小吃、文化旅游等主题,县城打造3个夜间经济示范点,大力发展具有创新引领和品牌吸引力的夜间经济消费业态,吸引省内外消费者,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二)打造夜间经济消费圈。以罗婺路商业街、罗婺彝寨餐饮美食街区、县城北片区、狮山大道广场、西和湿地公园周边和各乡镇集镇所在地为重点,围绕夜间休闲娱乐、特色小吃、购物消费、体验消费等主题,每个乡镇努力争取打造1个夜间经济消费点,推动“线上+线下”商业模式升级,形成“商旅文体”融合发展的夜间经济消费圈。

二、重点任务

(一)抓好夜间经济发展空间规划。县乡人民政府围绕夜间经济发展重点区域,因地制宜,科学划定发展夜间经济重点区域,将发展夜间经济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纳入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增加夜间文化旅游体育产品供给。各乡镇结合当地文化和旅游资源特点,举办富有地方夜间文化传统特色的各类主题节庆活动。在夜间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加快引入剧院、美术馆、商业性画廊、非遗文创展示等各类夜间配套设施,引进培育地方戏曲等夜间文化艺术项目,促进深夜影院、深夜书店、音乐俱乐部、实景演出等夜间文化娱乐业态健康发展。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在保证安全、避免扰民的情况下,开放夜间主题旅游或延长开放时间,根据季节特点创新开发游客参与性、体验性、学习性强的多元化夜游项目,设计推出夜间精品旅游线路。鼓励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延长营业时间,推出24小时健身房,在公园增设体育健身设施和运动场地,满足体育消费需求。积极争取举办体育赛事,不断丰富体育健身和体育竞赛表演市场。(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扩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服务行业夜间消费。以步行街、市政广场提升改造,创建餐饮美食街区和绿色饭店,打造社区便利店,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项目为抓手,鼓励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服务企业和项目承办主体,在夜间经济发展重点区域拓展服务空间,延长营业时间,举办形式多样的夜间促销活动,推动“线上+线下”商业模式升级,扩大夜间服务消费。(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适度放宽夜间“外摆位”管制。适度放宽夜间经济发展重点区域的广告促销、广场文化活动、公共空间占用、时段性服务设施摆放等方面的管制和限定,允许有条件的夜间经济发展重点区域在夜间特定时段开展“外摆位”试点。(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优化夜间交通管理。优化夜间经济发展重点区域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适当增加道路夜间限时停车位。在周边区域增设出租车候客点、夜班公交线路,鼓励出租车和网约车平台加强夜间车辆调配,进一步为居民夜间出行消费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实施夜间经济亮化美化工程。对夜间经济发展重点区域进行集中亮化美化,做好街景打造、装饰照明、标识指引等工作。有条件的乡镇可以依托自然文化景观,借助水幕、激光、投影、建筑照明、多媒体和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提升夜间消费场所辨识度和吸引力。(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维护夜间市场经营秩序。推动夜间经济发展重点区域内大型超市、商场、购物中心、品牌连锁店等具备条件的经营主体实行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加强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在线披露,加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增强夜间环境卫生处置能力。充分考虑夜间经济特点,推动污水排放、垃圾处理、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建设和应急预案制定,适当延长垃圾清运时间,防止噪声、油烟等污染。(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提升夜间安全管控能力。做好夜间经济发展重点区域的警务设置,加强对重点商圈、文化娱乐场所、休闲旅游街区等夜间消费场所的治安保卫工作,增强夜间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反应能力,确保夜间经营者和消费者安全。(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武定县夜间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明确夜间经济发展重点,整合各方资源,优化夜间经济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夜间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挖掘夜间消费潜力。(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夜间经济发展重点区域步行街提升改造、商圈公共设施智能化改造、夜游产品开发、促消费活动开展等繁荣夜间经济有关措施给予支持。以政府名义主办的夜间消费主题活动,由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利用“一部手机游云南”、“一部手机云品荟”、“一部手机治理通”、广播、电视、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和平台,加强对夜间经济活动的宣传,引导本地居民和外地游客转变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积极参与夜间经济活动,培育和壮大夜间经济市场主体。〔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武定县夜间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武定县夜间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廷质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林 昆 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副总队长

副 组 长:钱国臣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俊平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陶光建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周清祥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局长

成   员:邵显舒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顺猷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郑 钧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方晓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饶正琨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 强 县水务局局长

      章艳波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 艳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 辉 县应急局局长

      钱国君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文丽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旭保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彬杉 狮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会文 高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许建波 猫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宋春宇 插甸镇人民政府镇长

      付平海 白路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智成 环州乡人民政府乡长

      胡荣贵 东坡乡人民政府乡长

      曹 吉 田心乡人民政府乡长

      祖正文 发窝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再兴 万德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长清 己衣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陶光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周清祥、章艳波、杨旭保、张俊平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明确。

解读《武定县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