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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0-1209005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武文旅复[2020]6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四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9日

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四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的答复

花云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保护狮子山古迹严禁私自刻字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狮子山石刻群位于正续禅寺古建筑群西面悬崖巨石上及古碑亭内,刻于明-民国时期。碑刻多出自名人墨客、政界要员之手,有行书、楷书、草书等,书法字迹工整,飘逸俊美,遒劲有力,气势磅礴。石刻内容丰富,有记事、咏景、人生感悟等等,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价值。石刻暴露于大自然之下,石质主要为粉砂石、红砂石,因地处森林茂密的植被环境,湿度比较大,大部分砂石质因吸水率较为严重,导致了石刻表层风化、加速了石质的腐蚀。在石质文物的保护工作中,我局于2011年向省文物局争取资金,按文物修复方案做了周边环境保护。你提出的在景区内私自刻字一事,刻字地方位于狮子山风景名胜区老熊洞和1号牡丹园亭子附近。为孙庆波聘请熊庆伟、李天福两人所刻。我局于2020年4月23日安排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队、文物管理所等4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工作人员制止了在景区内私自刻字的行为,并对上述3 人进行了教育。您的建议充分表达了您对家乡的热爱,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此我局对您表示由衷的感谢。

此复函已经文化和旅游局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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