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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0-1209004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武文旅复[2020]5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武定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9日

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武定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李文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乌龙村委会乌龙大村建设村级文化活动室及配备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自2010年开始实施村级文化室建设项目以来,切实把文化活动场地建到村民群众身边,努力形成了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不断提高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有效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目前,每个县每年州级下达的文化室建设项目指标只有2-3个,每个项目财政补助4.5万元资金,今年的项目指标已用完。由于每年下达的项目指标数量有限,加之很多地方无项目建设用地,只能根据条件成熟分批次逐年实施。所以您提出乌龙村委会乌龙大村建设村级文化室的建议,我局只能在2021年以后尽量向上级争取,积极整合部门资金,优先给予安排实施。

结合乌龙大村现状,建议乌龙大村先将现有的老年活动室整合作为文化活动室使用,我局在2020年12月20日前配置部分文化活动器材(具体包括:1、移动音响1台;2、锣、鼓、镲等常用乐器1套;3、文化器材专用器械柜1套)。

关于您提出帮助解决狮山镇体育活动场并安置篮球架等体育设施的建议,因为2019年3月全县机构改革后,原我局的体育职能已划给了县教育体育局,我局现在已没有相应的体育活动场及篮球架等体育设施配置建设项目,建议与县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协调,尽量向上级争取,积极整合部门资金,优先给予安排实施。

最后,非常感谢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县的文化旅游事业,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让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改进,以促进我县文化旅游事业再上新台阶。

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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