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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0-1119001 公文目录:统计分析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我县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呈增长态势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9日

我县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呈增长态势

据统计,我县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250元,同比增长7.9个百分点,比全省增幅高0.6个百分点,比全州增幅高0.3个百分点。其中:经营净收入3268元,同比增长11.9个百分点。

一、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呈现良好增长态势

(一)消费扶贫和产业帮扶促进扶贫产业加快恢复。面对疫情的严重冲击,武定县通过深入实施消费扶贫行动,动员全县干部职工积极购买贫困地区及贫困户的农产品,促进农户增收。用好用活产业帮扶资金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加快扶贫产业恢复发展,以及生猪等畜牧产品价格高位运行,农业总体实现产量、销量双提升。

(二)抓特色产业为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持续增长打下坚实的基础。武定县依托自身区域优势,抓好特色产业,积极调整优化农业种养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打造高山绿色蔬菜、优质粮豆、中药材、构树、特色林果、食用菌、特色花卉、现代烟草等主导产业,促使主导产业平稳发展,带动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快速增加。

(三)持续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经营净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全县积极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的专业合作社模式,促进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生猪等畜牧产品价格大幅上涨拉动,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获得经营净收入326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48元,增长11.9%,比一季度(2%)增长5.9个百分点,比上半年(6.8%)增长1.1个百分点,对增收的贡献率达39.6%。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收入水平绝对数与全国全省全州及相邻县份仍有差距。前三季度武定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250元,比全国低4047元,比全省低92元,比全州低1114元。与相邻富民县相比低5347元,与安宁市相比低10475元,与禄劝县相比高889元,但是增幅与禄劝县(8.1%)相比,低0.2个百分点,绝对数与州内相邻禄丰县相比低2964元。

(二)工资性收入同比增幅变缓。新增就业压力和非自愿摩擦性失业并存,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受疫情导致经济下行等多重因素影响,一些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困难,部分企业被迫减少招聘计划、裁员或降薪,导致农村调查户工资性收入增幅变缓。

(三)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同比下降。我县第三产业发展不充分,由于年初受疫情的影响,全县第三产业批发零售、运输业、旅游业、餐饮业到4月份才恢复正常营业,所以经营收入同比下降40.5%。

三、促进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岗位开发,千方百计促进农村居民就地就近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通过实施扶贫开发、幸福美丽新村、农村基础设施改造、脱贫奔康产业园区、高标准农田以及土地挂钩整治拆旧建新和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的建设,有效缓解在家农村居民“就业难”问题。

(二)加快产业发展,拓宽销售渠道,增加经营性净收入。积极联系县农村局到农村开展种植、养殖专业培训,对种植中病虫害的防治及养殖中的防疫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将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的农村居民培养成为掌握先进生产手段的职业农民,提高农产品质量,拓宽销售渠道,利用脱贫攻坚大力发展电商平台契机促销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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