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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0-1106007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年11月05日 发文字号:便签〔2020〕270号 主  题  词: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 普查 标      题: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74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楚政办函〔2020〕5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我县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山高谷深,灾害种类多、分布广、频率高,是全州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县份之一。通过开展普查,全面摸清我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我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各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有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县级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建立全县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县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上报普查成果。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普查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乡镇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成立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武定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承担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我县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研究提出需要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决策的工作建议,督促落实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向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不再另行发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二)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县应急局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按照全州普查总体方案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我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全县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普查方案和具体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落实任务分工,强化工作举措,加强部门协作,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承担本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主体责任,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普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州、县普查工作要求,编制本地区普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落实具体普查任务,做好普查数据成果审核汇集,形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

五、普查经费保障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以本级财政保障为主,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确保经费落实到位。

六、普查工作要求

此次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一)严格纪律要求。参与普查的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对在普查中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广泛深入宣传。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广泛深入宣传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武定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20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武定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周廷质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余卫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剑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龚世雄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财政局局长

副 组 长: 钱国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辉 县应急局局长

成   员:张俊平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晓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郝群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陶光建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周清祥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局长

      陈 洁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苏兴禄 县民宗局局长

      刘卫华 县民政局局长

      张顺猷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星详 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局长

      郑 钧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饶正琨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建云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 强 县水务局局长

      章艳波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 艳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春云 县统计局局长

      杨 恒 县林草局局长

      彭 会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李忠平 县地震局局长

      胡朝彬 县气象局局长

      张 鹏 楚雄武定供电局党委书记

      陈正恒 县公安局副局长

      文怡帆 县财政局副局长

      唐 旭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陈立志 楚雄银保监分局武定监管组组长

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李辉兼任,副主任由县应急局副局长李蒋培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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