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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0-1104011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30日 发文字号:武住建复〔2020〕18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四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4日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四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

陶学梅委员:

    你在政协武定县九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狮山大道广场武定文化地标巨型石狮雕塑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武定县狮山大道一期民族文化广场中央位置原规划建设一座高16.8m的亚洲第二大的巨型石狮子,重120吨,计划投1200万元。项目属于狮山大道一期公建工程,委托云南誉成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代建方负责建设,项目于2013年完成基座工程施工,后因石狮样式经县委县政府多次会议研究但未能最终确定而使项目搁置至今。

    根据2019年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通知》精神,对花巨资造景、打造贪大求洋和无实用价值的大型标志性景观工程项目已明令禁止,由于与当前中央精神相悖,修建狮山大道一期广场巨型石狮雕塑已暂无实施可能性。目前,经县委研究决定,原规划建设石狮雕塑的位置已被重新选址确定为武定县特别支部纪念碑迁建地点,正准备启动建设。

    感谢你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武定住建工作。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