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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0-1030001 公文目录:统计分析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三季度城乡居民收入实现恢复性增长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30日

武定县三季度城乡居民收入实现恢复性增长

今年年初以来,由于受疫情的影响,一季度我县城乡居民收入出现了负增长,二季度随着疫情形势的好转和惠民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收入开始由负转正,但增幅明显低于正常水平,三季度随着企业等各行各业的复工复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恢复,以及兑现发放了2017年、2018年两年综合绩效考核奖金等强有利因素的支撑,使我县城乡居民收支呈现出恢复性增长的良好态势,并基本达到疫情前水平。

一、收支基本情况 (一)城乡居民收入恢复性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前三季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741元,同比增长3.7%,增幅比全国高0.9个百分点,比全省高0.5个百分点,比全州高0.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50元,同比增长7.9%,增幅比全国高个2.1百分点、比全省高个0.6百分点,比全州高0.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均列楚雄州第4位。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4.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二)消费支出增速稳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038元,同比增长7.7%,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467元,同比增长34.7%。

二、居民收入增收特点 (一)工资性收入占比较大,贡献率最高。一至三季度城镇居民由于兑现发放2017、2018年度公务员、事业人员综合绩效考核奖金,而且数额较大,使得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23826元,同比增长3.9%;农村居民由于脱贫攻坚就业扶贫的进一步落实,大幅增加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机会,使得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3151元,同比增长3.2%。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2.9%、38.2%,对三季度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2%和1.3%,成为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增长主要拉动因素。 (二)农村经营净收入增长遇到良好机遇。由于受疫情和县城主城区长时间提升改造的影响,我县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形势不容乐观,三季度累计经营性净收入为1231元,同比减2.3%。但农村居民由于生猪价格从去年四季度开始的成倍增长,并带动其他畜产品的大幅上涨,而且一直保持高位运行到现在,使得农村经营性收入的增长遇到千载难逢的好机遇,三季度人均经营净收入累计达3268元,同比增长11.9%,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占农村经营净收入的比重达86.3%,畜牧业产品价格大幅上涨拉动了农村经营净收入的快速增长,对农村经营净收入贡献最大。 (三)财产净收入稳中有增。一是随着我县城镇化建设、棚户区改造的持续推进;二是政府工投定向融资付息的继续实施;三是脱贫攻坚大力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土地流转的增多,使得居民家庭财产性净收入稳步增长。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907元,同比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71元,同比增长26%。

(四)转移净收入增长农村快于城镇。城镇居民一是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享受最低社会保障的人员逐步减少;二是公务员、事业人员兑现发放2017年、2018年综合绩效考核奖,个人收入所得税增加,使得转移性支出增加,转移性净收入减少(转移性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使得人均转移净收入为1777元,同比增0.5%,与上年基本持平。农村居民一是脱贫攻坚各项惠民利民政策的落实到位,社会救济和补助、政策性生活补贴及报销医疗费增长,拉动转移净收入增长;二是外出从业人员寄带回收入和赡养收入增加,使得转移性收入达1760元,同比增长8.8%。 三、消费支出特点 三季度末,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累计支出15039元,同比增长7.7%,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累计支出8467元,同比增长34.7%。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均呈现上涨态势,但城镇和农村消费需求各有不同。

(一)城镇居民八大类支出呈现“五升三降”局面。城镇居民在食品烟酒、生活用品及服务、其他用品及服务三个大类上消费增幅较高,分别达到35.6%、58%和391.7%;衣着类和医疗保健类保持平稳增长,增幅为7.6%和5.9%;居住、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三大类由于受疫情的影响呈现下降。 (二)农村居民八大类消费呈现普涨格局。由于受疫情的影响,农村居民八大类支出中,除了教育文化娱乐支出下降以外,其他七大类均呈上涨态势。一季度在疫情严重影响下,充分体现农村自给自足优越性,二季度后,伴随经济活动恢复,交通、人员流动逐步正常化,农村居民在衣食住行等生活服务消费上需求旺盛,表现出了强劲的购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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