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0-0803002 公文目录:政策文件解读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解读《武定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03日

解读《武定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实施方案》

近日,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武定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20〕1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国家卫生县城是一个城市整体实力和综合水平的具体体现,是衡量一个城市现代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一个城市的亮丽名片和“形象广告”。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委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和“条块结合、县乡联动、整体推进、逐项达标”的工作原则,以改善环境、保障健康、促进发展为目的,科学组织、广泛动员,突出重点、综合整治,着力完善城市承载功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全力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活动,实现2022年进入国家卫生县城行列目标,为建设“多彩罗婺•幸福武定”作出积极贡献。

三、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面改善城区市容市貌和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县城卫生管理水平和居民整体素质。2021年年底,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2021年年底,通过州爱卫会“国家卫生县城”推荐验收,2022年6月底,通过省爱卫办专家对国家卫生县城的评审验收和明察暗访,2022年年底,通过全国爱卫办专家对国家卫生县城的评审验收和明察暗访,成功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县城。

(二)实施步骤

1.广泛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底)。

2.全面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月至9月底)。

3.自查整改阶段(2021年10月至12月底)。

4.迎接省级检查暗访阶段(2022年1月至6月底)。

5.迎接国家检查暗访阶段(2022年7月至12月底)。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武定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在县“六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为切实加强对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剑波同志担任组长,11个乡镇人民政府和35个县级单位为成员单位。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杨艳同志兼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各工作组机构及职责如下:

(一)督导检查组。

(二)宣传教育报道组。

(三)卫生组织管理组。

(四)住建环保组。

(五)城市管理组。

(六)食品安全管理组。

(七)农贸市场管理组。

(八)交通秩序管理组。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方案并统筹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各项工作;统筹协调创建过程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完成县“六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工作任务

(一)重点指标任务分解。

1.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

2.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事件。

3.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4.鼠、蟑、蚊、蝇至少有2项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另两项不超过国家标准3倍。

5.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

6.近3年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

7.县人民政府所在镇辖村30%建成省级卫生村。

8.省级卫生县城命名满2年以上。

(二)具体指标任务分解

《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中,共有10大指标53个分项指标234个小项工作任务,按照“党委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和“条块结合、县乡联动、整体推进、逐项达标”的原则,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

六、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加大舆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

(二)强化创 建责任,严格目 标管理。

(三)切实履行职责,夯实工作基础。

(四)坚持城乡联动,抓好突出问题整治。

(五)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六)建立完善机制,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原文: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武定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