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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0-0720003 公文目录:统计分析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上半年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由负转正”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0日

武定县上半年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由负转正”

今年一季度由于受全球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放缓,特别是城镇居民收入一改多年来稳步增长态势出现负增长,二季度随着疫情的缓解,我县及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复工复产、恢复经济,做到“六保六稳”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使全县生产生活秩序得到尽快恢复,广大居民的家庭收入得到增加,特别是城镇居民家庭的收入,迅速扭转了一季度下降的趋势实现增长。

一、上半年收入、支出增长情况

上半年,全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063.5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2%,其中工资性收入15048.8元,增5.0%;经营性净收入207.7元,减6.7%;财产性净收入984.8元,减3.3%;转移性净收入1822.2元,增3.8%。

人均消费支出为8901.4元,同比减9.1%。其中:食品支出3135.6元,增长25.4%;衣着支出706.8元,减6.2%;居住支出1821.7元,减37.5%;家庭用品及服务支出572.5元,增12.2%;医疗保健支出578元,减35.4%;交通和通信支出1274.4元,减8.7%;教育文化娱乐支出463.8元,减39.4%;其他杂项消费支出348.7元,增504.4%。构成城镇居民的四项收入全部呈现“两升两降”,构成城镇居民生活消费的八项支出呈现出“三升五降”的局面。

二、上半年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复工复产、恢复经济,做到“六保六稳”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成效明显。此次疫情来势猛,传播速度快,疫情防控措施也是前所未有,我县虽未出现确诊病例,但严格的防控措施涉及人们的方方面面,给居民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影响。为了消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对经济造成的影响,二季度随着疫情的缓解,我县结合本县的实际,采用“降、返、延、缓、减、补、贷”六字方针和“五个一批”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的战略部署,收到了明显成效,企业的复工复产为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具体是:“降”(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返”(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延”(延长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期限)、“缓”(缓缴社会保险费)、“减”(减免社会保险单位缴费费用)、“补”(社会保险补贴)、“贷”(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等支持政策,主动送政策上门,送补贴上门,稳定企业岗位,打通各行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难点,积极增加就业岗位。

在认真摸排、对接协调、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扎实开展农民工外出情况和就业意愿调查,全力帮助农村劳动力返岗,促进其转移就业。重点关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群体的就业问题。通过“六个一批”来促进农民工就业。即支持返岗复工一批,帮助招聘录用一批,动员投身农业解决一批,鼓励重大项目吸纳一批,扶持创业带动一批,开发公益岗位安置一批,精准施策,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尽最大努力来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

据就业、医保等相关部门资料显示,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715人,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15298人次,其中培训贫困劳动力8509人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224人次,完成任务数4300人次的75%,其中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534人次。

共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87户2793人159.19万元,减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300万元,核减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缴费123万元,核减养老保险缴费1170万元。

全县已复工复产企业325户,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9户,复产率96.55%;规模以上企业复工后吸纳就业1568人,占复工前在岗人数1816人的86.34%;省州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33户,已经全部复工复产,吸纳就业1176人。

2.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性收入增加。上半年,我县城镇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83.3%;经营性收入占1.1%;财产性收入占5.5%;转移性收入占10.1%。工资收入占到城镇居民收入的80%以上,成为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和主要组成部分。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也主要得益于工资性收入增长的拉动,一是年初兑现发放了2017年综合绩效考核奖金,公务员人均14000元左右,事业人员4000元。二是5月份行政、事业人员补发今年晋级晋档增资。调查户中涉及公务员家庭13户、16人,事业人员家庭7户、10人,占50户调查户的近三分之一,而且这部分人员家庭收入受疫情影响较小,使得工资性收入增长了5.0%。

3.进一步落实惠民政策,低保标准较大幅度提高。为了助力脱贫攻坚,我县得到了省、州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低保标准从2019年7月1日起,城镇低保由原来的335元/月提高到365元/月,提高9%;农村低保A类由263元/月提高到317元/月,提高20.5%;B类由203元提高到243元/月,提高19.7%;C类由153元/月提高到169元/月,提高10.5%。我县50户城住户调查户中,低保户有19户,占比38%。而且针对猪肉价格的上涨,还发放了一定数额的价格补贴,使得转移性收入增长了3.8%。

三、影响城镇居民收支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城镇居民收入渠道不广,受政策影响较大。目前全县城镇居民收入渠道不宽,收入的80%以上都来自工资性收入,而且工资收入增长主要是靠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资的拉动,居民收入的增加受工资政策的影响较大。

(二)以家庭经营为主体的实体经济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目前虽然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各项防控措施逐步放松或者解除,企业等实体经济已基本全面复工复产,但国际疫情形势十分严峻,受国际和国内大环境的制约,加之我县城镇规划和旧城区的提升改造,对居民实体经济的恢复还存在不小影响。

(三)猪肉价格持续上涨,增加居民生活负担。从去年开始由于种种原因引起的这一轮猪肉价格迅猛上涨,一直持续到现在也还没有回落的迹象,估计还会维持一段时间,猪肉价格的大幅上涨带动了其他肉类食品以及部分农产品都出现了不同程度上涨,增加了居民生活费开支负担。据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我县CPI达104.6%,其中食品价格指数达到116.0%,猪肉价格指数更是高达221.7%,肉价高位运行的态势还没有回落的迹象,还将持续一段时间。由于食品价格的大幅上涨,无疑增加了城乡居民的生活负担,部分困难家庭还有生活水平下降的风险。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用足用够增收政策,拓宽城镇居民收入渠道。就目前而言,城镇居民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工资收入,受政策影响较大,在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的同时,还要用足、用活各项增资政策,确保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二)要继续加大对个体企业、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一是在当前经济稳增长困难情况下,要继续深入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部署,充分利用位于国家“一带一路”、“乌蒙片区开发”和省“滇中城市群北部增长极”等政策机遇,加大对个体企业、小微企业、下岗工人自主就业、大学生创业的扶持力度,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二是要继续加大对国家关于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尽快复工复产的减税降费、稳岗复工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尽快消除疫情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促进全县经济恢复发展。三是要加快对城镇规划和提升改造进度,使广大城镇居民有个经营、生存的空间,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

(三)加强生猪生产和猪肉市场监管。我县虽然少数民族人口众多,但回族人口少,占比不到0.4%,绝大多数民族肉食以猪肉为主,猪肉价格上涨影响面比较广。一是要从资金和疫病防控上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支持力度,增加肥猪的出栏数量,从根本上缓解供需矛盾,平抑市场肉价。二是要加强对猪肉市场的监管,坚决打击垄断经营、哄抬物价的不法行为,防止猪价降猪肉不降,猪价降多猪肉降少的现象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三是要继续加大对低收入和困难群体的价格补贴力度,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不因猪肉价格的上涨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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