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单位):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填表人:李学富 联系电话:0878-6034826 填表时间:2019年6月24日
单位全称 |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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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狮山镇环城西路156号 |
邮编 |
651600 |
机构性质 |
R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 □临时机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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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类别 |
R法定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综合执法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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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职权类型 |
R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检查 □行政征收征用 □行政许可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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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R财政全额拨款 □财政差额拨款 □自收自支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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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执法 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4.《森林防火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8.《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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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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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填表说明:
1、执法职权类型按照本单位实际行使的行政执法权类别填写,没有的在备注栏填无。有本表未列明的其他执法职权类型的,写明实际执法类型名称。
2、执法依据应当根据执法职权类型,分别填写相关依据。依据应当为规章以上的依据,列明至少一项依据名称和具体条款内容。
3、行政执法机关有所属其他行政执法主体的,应当分别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