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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运政管理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0-0601009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清单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 武定县运政管理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1日


执法项目大类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依据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审核重点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类

拟做出不予许可决定或撤销许可决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8、69条

1.申请人递交的全部申请材料。

2.做出不予许可或撤销许可决定的书面说明。

3.设定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

4.做出不予许可或撤销许可的法律依据。

5.承办部门内部审核书面材料。

6.所领导的书面意见。

1.申请材料是否完整、齐全、真实有效。

2.受理部门是否进行了严格形式审查。

3.审批流程是否符合规定。

4.做出不予许可或撤销许可决定的法律依据是否准确,理由是否充分。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类

对当事人处以5000元(含)以上罚款或者吊销许可证件的决定

《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云南省交通运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1.按照相关规定,行政处罚案件应该具备的法律文书。例如:调查报告、立案审批表、相关的笔录等。

2.证据清单。

3.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书面说明。

4.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

5.重点案件集体讨论记录。

6.案件处理意见书。

1.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2.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

3.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交通运输行政强制类

强制执行措施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44、70条

1.重大行政强制执行决定调查终结报告;

2.重大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3.重大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代拟稿;

4.相关证据材料;

5.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1.是否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2.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4.程序是否合法;

5.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6.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7.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8.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武定县运政管理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序号

执法事项

记录环节

记录场合

记录人

开始记录时间

记录过程

结束时间

备注

1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全过程

照相、录音录像

执法人员

现场检查开始前

现场检查全过程

离开检查场所

2

询问笔录

询问笔录全过程

照相、录音录像

执法人员

询问笔录开始前

询问笔录全过程

询问笔录结束时

3

扣 押

扣押全过程

照相、录音录像

执法人员

扣押开始前

扣押全过程

离开扣押场所

4

解除扣押

解除扣押全过程

照相、录音录像

执法人员

解除扣押开始前

解除扣押全过程

扣押物品离开

5

文书送达

文书送达全过程

照相、录音录像

执法人员

文书送达开始前

文书送达全过程

受送达人接受文书

6

举行听证

举行听证

照相、录音录像

执法人员

举行听证开始前

举行听证

离开听证现场

注:

1、执法事项依据涉及本股室权力清单的内容确定

2、记录方式仅包含照相,录音,录像,视频监控四种。

3、记录过程需明确必须记录的内容。

4、因记录设备配发原因导致未实现全过程记录或实现不全面,但有必要运用音像设备记录的环节,在备注中标明试行。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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