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4日,武定县财政局科教文化股以武财教〔2020〕18号《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中央和州级资金通知》下达武定近城小学、武定思源中学和武定民族中学及24所乡镇中小学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中央及州级资金1398.0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39.28万元,州级资金58.81万元。按照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数每生每年再增加200元的标准补助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一是按实际学生人数及时下达资金,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二是按照《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云财教〔2017〕388号)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做好公用经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