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2日,武定县财政局科教文化股以武财教〔2020〕24号、27号、28号文件下达武定职业中学、武定一中、武定民族中学、县幼儿园和乡镇小学学前班幼儿学生资助中央资金500.51万元,其中,职业教育学生资金85.51万元,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368.44万元、学前教育学生资助46.56万元。按照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数每生每年再增加200元的标准补助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一是优先保障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二是专款专用,核实学生信息,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三是加强绩效管理,合理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