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日,武定县财政局科教文化股以武财教〔2020〕23号《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及绩效目标的通知》下达武定县文化旅游局、文化馆、融媒体中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34.47万元,专项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其中: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资金172万元、贫困地区戏曲进乡村补助33万元、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费29.47万元。资金使用管理要求:一是按照《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使用资金;二是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要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三是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