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30日,武定县财政局科教文化股武财教〔2020〕39号《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公用经费省级资金通知》下达近城、思源、民族中学(初中部)及24所乡镇中小学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省级承担的14%资金243.96万元。按照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数每生每年再增加200元的标准补助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资金由中央、省、州和县市共同承担,补助普通中小学、职业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资金纳入扶贫资金台账目录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全面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