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0-0312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年03月06日 发文字号:武政发〔2020〕3号 主  题  词:新冠肺炎 若干措施 实施意见 标      题: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2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省州驻武各单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对我县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顺利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以“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和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的初心使命,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坚定不移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妥有序打好经济发展总体战,以确定性的工作主动应对不确定的形势,以超常规的举措最大限度减少疫情的冲击,以高质量的经济发展保障疫情防控的彻底胜利,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高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二、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一)帮助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复市。加强疫情防控关乎生命,复工复产复市关系生计。由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秩序逐步恢复正常。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确保“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两必胜”,使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有序转动起来,畅通经济社会循环,努力降低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稳定经济运行。认真执行“五个一”和“四挂钩”制度,发挥“四个服务团队”作用,深入开展“三进企业”活动,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大力加强复工复产复市企业要素保障,努力保障企业日常防护物资需求,切实帮助企业“一对一”精准协调解决原材料供应、生产设备、物流运输、职工返岗、招工用工、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大宗商品物流等困难,推动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复工复产。积极对口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协调做好运力、电力、水等生产要素保障工作。制定具体的时间表和复产率目标,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的前提下实现能复全复、达产达效。全面指导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全力保障交通顺畅运行。落实调整优化交通管控措施,加强交通疏导,确保交通运输线路有序畅通。恢复公路运输服务,开展“点对点”服务,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运力供给和乘车安全,统筹做好错峰出行,满足群众正常出行需求。积极创造条件,通过交通直达运输等服务方式,保障农民工、学生等群体出行。疫情防控期间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对境内运送疫情防控药品、器械、物资、鲜活农产品等专用车辆优先通行,确保应急物资便捷高效运输。对临时开行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班线,在现行政策下给予全额补贴。2020年3月底前,对捐赠的疫情防控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疫情防控物资免征关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有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作为紧急采购项目执行,可暂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在保证货物、工程、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向复工复产企业直接采购。(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税务局负责)

(三)全力增加农副产品有效供给。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全面组织春耕生产和农业生产恢复,组织好农业生产资料生产、流通、调运和供应,确保农业生产不误农时。切实抓好农产品稳产保供,确保蔬菜、肉蛋奶、粮食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稳定供应。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快恢复生猪生产,推进水产品绿色健康养殖。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畅通运输通道和物流配送,确保农产品顺利出村进城。促进农产品流通销售。支持加工销售企业和冷链物流企业扩大鲜活农产品收购,有序组织市场投放。充分发挥流通企业、电商平台作用,推进批发市场、物流配送和销售终端互联互通,实现批发零售有机衔接,高效运转。加强活禽交易市场分类管理,通过集中屠宰、产销对接等方式,建立“点对点”活禽销售通道。支持农贸市场、超市等维持正常营业秩序,确保“菜篮子”产品足量供给、价格稳定。(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四)进一步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加大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协调服务保障力度,统筹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重点流通企业,强化政府储备和货源组织。加大疫情应急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保供稳价工作力度。密切关注粮油、蔬菜、禽蛋、水果、猪肉等日常生活必需品,以及口罩、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等防疫用品的市场价格变化。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假冒伪劣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三、全力推进实体企业降成本减负担

(五)用足用好减税降费措施。落实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重点行业和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特别是帮扶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落实落细中央和省州一揽子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增值税留抵应退尽退。落实好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半征收、停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等措施。减免企业房屋租金。对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可减免一个季度的房租。降低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成本。对中小企业、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非电力市场化交易用户,2020年2—3月用电按目录电价标准的90%结算。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变压器容量和最大需量执行方式的变更周期,疫情防控期间由按季度变更为按月。客户申请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按暂停、减容天数免收、减收基本电费。对企业办理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更、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的用电需求实行当天办结。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基本电费的,实际最大需量未超过合同确定值105%的,仍按合同确定值收取,超过合同确定值105%的部分按实收取,不加倍计收。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的医疗等场所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疫情防控期间,对居民用户、防疫重点用户实施欠费不停电。对居民用户1月和2月抄表结算的电费在3月1日前不计算违约金。(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税务局、楚雄武定供电局、各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负责)

(六)减免缓缴企业税费。对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演艺和旅游运输企业,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对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企业,可由企业提出税款缴纳延期申请,依法办理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2020年,企业可在国家政策规定的5%—12%范围内自行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经企业职代会讨论通过,4月底前允许缓缴住房公积金;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说明情况,并在一定期限内办理补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租房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益;支持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受理审批。(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

(七)帮助企业完善合同履行手续。认真履行政府与企业所签订的合同,特别要履行好招商引资协议,依法依规兑现政府承诺。完善企业服务机制。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惠企政策措施,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主动服务企业,切实帮助企业制定节税方案。对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企业,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民营企业之间已签订合同,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对确因疫情影响不能履约的外贸企业,及时指导其向国家有关部委申请“疫情不可抗力事实证明”,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国有企业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工作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有关款项,不得形成新增逾期拖欠。鼓励保险机构为因疫情遇到困难的出口企业提供风险保障、保单融资等服务。(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工商联、楚雄银保监分局武定监管组负责)

四、全力加强财政金融支持

(八)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县级各部门要建立企业应对疫情专项帮扶机制,纾解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困难。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和“三农”领域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和合作社,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和合作社,到期还款困难的,予以展期或续贷。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服务对接力度,全力满足疫情防控、重要物资保障的融资需求,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余额、新增贷款规模比2019年同期增长5%,普惠性小型微利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降低1个百分点。(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楚雄银保监分局武定监管组、人行武定县支行负责)

(九)加大创业融资支持。实行减免国有物业房租、下调贷款利率、延期还本付息、完善税收减免政策等临时性支持措施,以增强企业复能扩产的能力。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从25%下调为20%,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从15%下调为10%。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中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部门要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对实现创业的个人给予15万元、合伙创业最高75万元、中小微企业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不超过1年的展期还款,财政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完成展期手续的,相应调整征信记录,免于信用惩戒。(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楚雄银保监分局武定监管组、人行武定县支行负责)

(十)实行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物资生产供应企业、稳产保供“菜篮子”重点企业,实行贷款企业名单制管理。由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向省州部门报送企业信贷资金需求名单;银保监机构指导各金融机构开展针对性授信,全力满足其合理的融资需求;人民银行武定县支行引导各银行金融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争取省州财政贴息,对疫情防控期内新增贷款,按不高于5%的利率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免除反担保措施、免收担保费;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将其积极申报纳入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补偿范围,代偿比例提高至贷款本金的70%,并优先代偿。县财政局积极争取省州疫情防控物资保供资金,用于生产企业应急性资金周转。(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楚雄银保监分局武定监管组、人行武定县支行负责)

五、全力保障企业用工

(十一)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最大限度缓解疫情防控对企业造成的影响,进一步稳定就业岗位,减轻企业负担。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3%),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对符合条件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县内参保缴费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给予稳岗返还。稳岗返还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受疫情影响,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困难的企业,向经办机构备案后,可延期缴纳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至疫情结束。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允许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延长缴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不影响参保人员保险待遇;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个缓冲期,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3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认真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仍按1%的费率缴纳,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员工因被采取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措施导致不能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员工隔离期间工资;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从25%下调为20%,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从15%下调为1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二)完善就业困难人员托底机制。对因疫情影响产生的失业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核以后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即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就业援助力度,免费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开发社区公共卫生、消毒保洁、环境保护、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养护、乡村道路养护等公益性就业岗位,因疫情无法外出的农民工,要引导就近参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等工程建设务工。积极开辟新就业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增加就业困难人员收入。对生活困难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由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负责)

(十三)做好务工人员防控知识宣传。摸清务工人员情况。充分发挥乡镇、村服务平台、劳务工作站、驻村工作队员、劳务经纪人等“末端触手”作用,细致摸清掌握劳动力规模、分布和个人信息、就业意愿,切实完善转移就业村级台账和农村劳动力系统信息更新,及时统计辖区劳动力“县外省内”和“省外”务工人员意向,有序组织输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密切关注外出务工人员特别是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返乡农民工群体防疫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格务工人员登记,准确掌握人员动向,特别是进入我县未满14天的返乡农民工情况,全面做到摸准查实,实现动态管理。在开展外出务工意向摸排的同时,针对农民工等人员流动特点,编制发布预防手册或发放疫情防控宣传单,指导劳动者做好居家隔离和返岗务工的相关防护。针对企业行业不同特点特别是劳动密集程度,指导填写好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做好卫生防疫、检测仪器及药品配置等工作,改善劳动者生产生活条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十四)优化线上务工招聘服务。利用“一部手机就业通”及网络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及时将“线下”活动转向“线上”开展。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介,大力收集空岗信息和求职信息,推进网上招聘和远程面试,实现足不出户就能方便快捷对接,满足企业用工需求。进一步加强推广“一部手机就业通”使用力度,迅速动员到各村各组,明确专人抓好落实,督促辖区劳动者完成公众号关注和实名注册,尽力确保辖区劳动者全面推广使用。加大企业岗位信息宣传和推送。发动各级各部门力量,线上线下全方位集中宣传人社部门提供的岗位信息,提前通过“一部手机就业通”微信公众号、县政府信息网站、“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和乡村基层信息公告栏、应急广播等线下渠道发布,供广大劳动者方便快捷地浏览获取。强化务工信息和务工政策宣传。摸清省内外企业和辖区内企业、工程项目开工复工时间,在主管部门官网、官微开设专区发布。引导务工者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主动联系用人单位确定开工复工时间。抓住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农民工闲置在家的有利时间节点,全面宣传和落实好贫困劳动力劳务输出各项补贴、跨省务工交通费补贴、一次性务工生活补贴、就业扶贫车间补贴等政策,切实发挥政策激励转移就业的作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六、坚定信心,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十五)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围绕202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以上的目标,按照一季度“稳预期”、二季度“双过半”、三季度“功九成”、四季度“大收官”要求,将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乡镇和县级部门,进一步压实县级领导、县级部门和乡镇的责任。强化“军令状”和“交总账”意识,进一步盘清锁定目标任务账、任务支撑账、时序账、差距账、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账、质量效率动力账,运用好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制度和指挥调度机制、“红黄绿灯”预警通报等配套措施,打好稳增长系列“组合拳”,增强经济运行分析研判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精准把握经济发展中的苗头性和潜在性问题,保持战略定力,正确引导预期,做到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增强经济运行的匹配性、均衡性、可持续性,避免经济运行异常波动、大起大落,全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统计局及县级各部门负责)

(十六)全力以赴推进“三大攻坚战”。全面巩固脱贫成果。确保高质量脱贫,做好与乡村振兴工作衔接,支撑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集中资源、强化保障、精准施策、挂牌督战,确保1个贫困村出列、3072人贫困人口脱贫,着力攻克最后的堡垒。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形成贫困户收入增长长久支撑。强化技能培训,优先帮助贫困劳动力有序返岗就业,做好因疫情致贫、返贫农户的帮扶工作,千方百计增加脱贫群众收入。帮助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扶贫工程建设项目尽快复工。实施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行动计划,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继续加强交通、水利、电力、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加强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建设。统筹抓好风险防控。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统计监测和融资监管,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行为。切实防控金融风险。持续开展非法集资、交易场所和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对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整治。扎实开展污染防治。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8个标志性战役”,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美丽县城”“美丽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完成省下达任务。集中力量开展水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水十条”和河长制,深入实施城镇和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达标率保持100%,力争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确保医疗废物100%集中无害化处理。(县扶贫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人行武定县支行、楚雄银保监分局武定监管组及县级各部门负责)

七、全力扩大有效投资

(十七)发挥投资关键作用。把扩大有效投资作为对冲疫情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关键一招,围绕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目标,夯实项目支撑,“五大枢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完成10亿元左右,力争法定统计口径下工业投资增长20%以上、农业投资增长20%以上、数字经济投资增长50%以上、能源投资增长15%以上、综合交通投资增长15%以上、生态保护投资增长10%以上、旅游投资增长20%以上、水利投资增长20%以上、房地产投资增长10%以上、教育投资增长10%以上、卫生补短板投资增长20%以上。民间投资、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45%,全县2020年力争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较上年实际增长10%的工作目标。重点抓好2020年省州“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和全县110项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交通、水利、重点产业、重要民生等领域重点项目尽快复工建设,确保在建项目不塌进度;加强项目储备,县级筹集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不少于2000万元,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新开工项目如期开工。加快重点项目复工建设。推动全县涉及疫情防控、国计民生、重点产业等领域的项目建设,及早组织招标投标活动,尽快推动项目复工开工。对正在实施的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县级领导一对一挂钩联系制度,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难题。将重大工程项目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施工物资供应、交通运输协调纳入保供范围,创造条件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县发展改革局及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十八)千方百计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加大中央和省州预算内资金争取力度,力争2020年争取中央和省州预算内资金较上年有所增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重点支持在建基础设施项目。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支付力度,确保项目支出预算达到序时进度。抓住中央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的机遇,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依法合规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入重大项目建设。加强政银企合作,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加强补短板重大项目融资支持。(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及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十九)强化各类要素保障。加强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力争年内完成向上争取项目资金27亿元以上;新增金融机构各项贷款13亿元以上;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全年力争招商引资增长20%以上。优化项目服务。加大“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力度,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指尖办”。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等加强投资项目建设远程审批、调度服务,确保投资项目立项、工程报建、水电气接入等服务不断档、高效率。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原则上由项目单位在保证真实性的前提下提供电子材料先行办理,后续补交纸质原件。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土地“征、转、批、储、供、补”政策,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整治、占补平衡、低丘缓坡试点、存量土地盘活、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闲置土地整治、工矿废弃区和棚户区改造等特殊政策用地组合拳,切实提高要素保障能力和效率。对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使用期满不需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使用结束后恢复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不再补办用地手续,需要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待疫情结束后及时完善用地手续。同时,做好被占用单位和群众的补偿安置。对疫情防控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要坚持节约集约、科学合理的原则,做到应保尽保、计划指标挂账使用,严禁与防控疫情无关的项目搭便车违规用地。积极申报争取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争取州级分别按照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万元/公里、海绵城市30万元/平方公里,新建城市公厕3万元/座、改造提升城市公厕1万元/座、城市旱厕改造3万元/座标准给予补助。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大力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构建落实用地报批的谋划、衔接、踏勘、会诊、梳理、引导、推动和问效的工作链和具体项目供地的预测、分析、计划、统筹和执行的时序链。推行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审核制度,要件齐备的,确保1个工作日内审批发证,缩短审批时限。(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强化措施推进招商引资。紧紧围绕“一圈一园三县三基地”战略,严格落实“一把手”带头招商,2020年县级财政安排招商引资、园区落户保障资金100万元,重点围绕工业园区、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新能源、新材料、高原绿色现代农业和绿色食品制造业等重点领域,聚焦攀西经济区、成渝经济区、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积极推进网络招商、以商招商、中介招商、商会协会招商相结合,找准目标企业,精准招商。充分发挥好园区招商引资的主力军、项目建设主阵地的作用,切实提升园区核心竞争力和项目承载力。实行重大项目服务制度。按照“一个招商项目、一名牵头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个责任单位、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推进项目建设。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每年至少免费为企业举办2场以上各类人才招工招聘会,帮助企业建立劳务输入联络点。对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引进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领军企业投资项目,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和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涉农加工、涉农流通项目、农业龙头企业创办项目,通过“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给予特殊优惠政策。树牢项目落地也是最大的招商理念,在引进来、真落地、能投产上下功夫,力争产业招商到位资金占比达60%以上。(县投资促进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八、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一)深入实施“四个+”。加快发展壮大新动能,加快“1+4+3”迭代产业体系,着力提升产业链水平,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步伐,积极构建“传统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的迭代产业体系。深入实施“绿色+”,采取绿色+产业、绿色+能源、绿色+金融等模式,加快发展绿色制造、智能制造、先进制造。大力支持“绿色能源+钛、铁、铜”建设。深入实施“特色+”,坚持“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采取“主体+农户+平台+基地”等模式,全力打造“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推动产品落在品牌上、品牌落在企业上、企业落在基地上,新增“三品一标”认证8个。加快发展“订单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全面打造“绿色食品牌”;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加快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全年完成特色小镇投资3亿元以上。加快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全年完成“美丽县城”重点项目建设投资10亿元以上。推进特色+园区建设,加大禄武产业新区、武定工业园区等特色园区建设;推进特色+名品建设,积极推荐企业参加“名品名企”评选活动,着力加大1亿元以上龙头企业培育扶持力度。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园建设,新增绿色食品认证面积1万亩以上、有机农产品认证面积1000亩以上。深入实施“互联网+”,推动互联网与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现代商贸物流、新兴服务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和“假日经济”“小店经济”“夜间经济”“宅经济”,推广“电商+物流”模式,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持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着力加快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和城市特色农产品超市建设,力争农产品网上销售达2000万元,增长25%;深入实施“旅游+”,推动旅游文化资源整合、产业融合、区域合作,促进旅游文化与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扶贫开发、生态文明建设等融合发展,培育旅游农业、旅游地产、旅游体育、旅游康养等新型业态,促进旅游文化业与生物医药大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负责)

(二十二)着力实施“六大攻坚工程”。实施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攻坚工程,改造提升传统动能,积极承接新兴产业转移和重点项目布局,加快培育新动能,以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催生新动能,力争新动能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30%以上。实施工业经济发展攻坚工程,发挥“四个服务团队”作用,深入开展“三进企业”工作,落实“四项支撑工程”,加大重点工业转型升级项目,强化对产值1亿元以上龙头骨干企业服务指导,力争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户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以上。实施园区经济发展攻坚工程,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功能,确保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0%以上,工业园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以上。实施民营经济发展攻坚工程,持续实施民营经济发展“十大工程”,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2020年县级安排民营企业发展奖励资金300万元,由县工信商务科技局牵头具体组织实施。确保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10%以上,占GDP 的比重达到45%以上。实施主体培育发展攻坚工程,增强微观主体活力,积极扶持骨干企业、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实施平台建设攻坚工程,加强互联网、资源要素、创新创业、商会、政务服务等平台建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要素充分流动,促进各类平台融合发展,畅通经济循环。(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负责)

(二十三)持续深入实施“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抓“双创”稳就业专项行动。坚持“双创”引领,实施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发挥“双创”对就业的带动作用,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发放创业贷款金额不少于4000万元,扶持不少于267人自主创业,带动就业670人以上;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培育建设创业示范基地。实施抓项目稳投资专项行动。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抓实“构二破三”“调二提三”工作,实施重大项目建设攻坚年行动,打赢打好固定资产投资“翻身仗”,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实施挖潜力促消费专项行动。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能力、释放消费潜力,针对疫情结束后可能出现的“补偿性”消费预期,进一步刺激和扩大城乡居民消费,确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实施稳金融强实体专项行动。围绕全年融资目标,解决好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确保货币信贷、社会融资规模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实施扶企业激活力专项行动。落实市场主体从孕育、出生、发展、做大、做强全链条精准帮扶措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新增市场主体1700户。实施抓建筑业稳房地产专项行动。围绕全年建筑业总产值增长目标,加大建筑业企业培育力度,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加快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加快发展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增强第三产业对稳增长的支撑力。实施稳收支保三保防风险守底线专项行动。围绕全年财政收支增长目标,狠抓收入、支出、争取,突出“以收定支”和“零基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有效防风险守底线。实施“四加大”强保障专项行动。加大争取上级支持、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争取金融支持、撬动社会资本力度,强化资金等要素保障。力争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不低于全州的10%,力争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增长20%,力争民间投资和产业投资分别增长22%和20%。实施补短板惠民生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晋级、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补齐“三农”这块最突出的短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负责)

(二十四)实施“四项支撑工程”。实施新企业培育支撑工程。继续推进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建设,切实发挥孵化基地资源集聚和辐射引领作用,打造“铺天盖地”中小微企业;持续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帮扶、企业管理提升行动,力争新增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1户以上。实施停产企业复工开工支撑工程。认真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金融支持等政策,切实帮助停产企业解决用工、用电、流动资金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停产企业尽快复产达产。实施企业促销扩产及达规达产支撑工程。积极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继续实施扩销促产鼓励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在同质同价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或服务。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的企业,争取州级资金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加大规模以上企业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对新纳入规模以上口径统计的工业企业,争取州级资金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奖励。实施质量强企支撑工程。2020年6月底前新纳入规模工业企业,除省、州奖励政策外,县级每户给予10万元奖励;2020年下半年新纳入规模工业企业,除省、州奖励政策外,县级每户给予5万元奖励。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争取州级资金按照国家级100万元、省级50万元、州级10万元进行奖补。(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二十五)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积极引进优秀建筑业企业总部迁驻武定或者到武定设立子公司,总承包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和二级资质企业总部迁驻武定的,争取州级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企业100万元、30万元和5万元;公司总部迁驻武定需要建设办公用房的,在用地供给上给予优先安排。大力支持本土建筑企业到州外承包工程项目,在州外承包工程项目回注册地缴纳税收的本土建筑企业,争取州级按地方实得部分的5%奖励给该企业。支持本土建筑业企业积极申请“1+N”个类别的资质,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支持企业晋升资质等级,对首次晋升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和二级资质的县内注册企业,争取州级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和5万元补贴;对首次晋升为甲级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县内注册建筑业中介服务企业,争取州级财政给予30万元补贴。同一年度多项晋升的不重复补贴,按最高奖项予以补贴。大力培养建筑业注册人员,本土建筑企业人员首次考取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和其他工程类注册工程师并继续在州内建筑业企业注册执业的争取州级财政给予个人1万元奖励。鼓励建筑企业技术创新,对创建国家级、省级工法的企业争取州级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鼓励企业创建优质工程,获“鲁班奖”、省级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争取州级财政对施工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监理企业分别争取州级财政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获国家级“优秀勘察设计奖”金质奖、银质奖、铜质奖的项目,争取州级财政对勘察或设计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8万元奖励;获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争取州级财政对勘察或设计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3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创建标准化工地,获“国家AAA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争取州级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施工企业10万元、5万元。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认定为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年产能达到10万立方米以上预制混凝土构件,每年可满足建造80万平方米住宅的需求,项目总投资达到10亿元以上的,争取州级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的奖励;认定为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年产能达到5万立方米以上、10万立方米以下预制混凝土构件,每年可满足建造20万平方米住宅的需求,项目总投资达到5亿元以上的,争取州级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认定为国家级、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争取州级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鼓励和引导由省内外大型建筑业企业与本土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鼓励县内房地产开发项目、企业生产生活用房建设等民营企业投资工程项目选择本土建筑业企业作为项目承包人或参与建设,对选择本土建筑业企业作为项目承包人或参与建设,且建筑施工合同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县级一次性奖励合作双方各10万元,建筑施工合同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合作双方各奖励5万元。晋升二级资质的建筑企业晋升当年县级每户奖励5万元。有资质建筑业企业及房地产企业,除省、州奖励政策外,企业申报达限成功的当年,县级每户一次性奖励企业10万元。全县评选年度优秀建筑业企业3户,每户奖励5万元。评选10个“县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每个施工企业县级一次性奖励1万元。2020年建筑业总产值达2.5亿元以上的建筑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负责)

(二十六)着力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围绕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的目标,加大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力度,对符合条件的14类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加大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力度。对新达限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的法人企业和个体,争取州级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物流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法人企业,争取州级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省级稳增长奖励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争取州级财政给予同等标准的奖励;对未获得省级稳增长奖励,但年销售额(营业额)在全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大行业中同比增长15%以上、比重排名前5名且下一年在库的限额以上法人企业,争取州级批发、零售业每户奖励10万元,住宿、餐饮业每户奖励5万元。2020年新纳入限额以上批发业的企业和个体户,县级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2020年新纳入限额以上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和个体户以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奖励。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对新建改造大型批发市场,争取州级财政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新建乡镇农贸市场、城市菜市场建设项目,争取州级财政一次性补助30万元;对新建的自主经营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乡镇新型购物中心(商贸中心),争取州级财政一次性补助50万元。支持物流企业申评国家3A级以上物流企业及3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资质,通过3A和4A、5A认证的企业,争取州级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奖励。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对网上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本地电商企业,争取州级财政按照年销售额的2%进行奖励,每户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新建入园企业达50户以上且园区网上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产业园,争取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建成入园企业达20户以上且园区网上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创业园,争取州级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积极推荐全州彝乡电商创业人才评选,争取州级财政给予每名入选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10万元。全面推进“旅游革命”和文化旅游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全域旅游、康养旅游,在巩固拓展周边重点客源市场的同时,继续加大对新兴国内外客源市场的宣传促销力度,吸引国内外游客到武定旅游。促进“食、住、行、游、购、娱”等传统业态优化升级,有效促进旅游消费,打造生态游览、休闲康养、露营自驾、文化演艺等重点产品。以“一部手机游云南”为平台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争取州级财政分别奖励500万元,对创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争取州级分别奖励200万元;对新建和改造提升为5星级、4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争取州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疫情结束后一年内,对新纳入规模以上口径统计的旅游企业争取州级财政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争取州级财政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省内实行政府指导价的4A级以上景区,2020年门票价格一律优惠50%,促进旅游业迅速回暖。支持企业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投资、建设、运营旅游项目。举办好彝族火把节、牡丹文化旅游节等节庆展会。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支持社会力量增加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供给。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各类文化体育赛事活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负责)

(二十七)提升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全年粮食播种面积达到40.1万亩,全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2.37万吨左右。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稳水稻”、“调玉米”、“推杂粮”,调整种植业结构,提高优质农产品生产能力。加大优势产业基地建设,打造“绿色食品牌”,突出生猪、壮鸡、黑山羊、肉牛、蔬菜、核桃、中药材、水果、食用菌、花卉等优势主导产业基地建设。全年种植农作物65万亩,发展特色经作5.4万亩,推广良种24万亩,农作物间套作25万亩,水稻集中育秧0.45万亩,测土配方施肥40万亩,水稻机插秧0.2万亩,扩大绿色、生物防控和统防统治面积,提高优质农产品生产能力。恢复畜牧业生产,大力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扶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新建(改扩建)项目,将养殖场户贷款贴息补助范围由年出栏5000头以上调整为500头以上。突出畜牧招商引资和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畅通销售渠道,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加大“武定鸡”推介宣传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坚持园区化、专业化发展方向,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1.7:1。坚持“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的肉类产业发展方向,加快正邦集团等企业的标准养殖小区建设,提高生猪产能,新建1个禽类集中屠宰中心。扎实抓好春耕备耕、防旱抗旱,加快3.0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打牢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基础。2020年县级安排100万元用于高原特色发展奖励激励,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具体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负责)

(二十八)培育催生新产业新业态。变压力为动力、善于化危为机,紧紧抓住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的影响和疫情防控促使线上购物对线下购物、体验式场景对传统实体店、新型医疗对传统医疗、智慧城市对传统城市、新生活方式对传统生活方式等的加速替代,以及国家大力支持提升各级政府疫情防控和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能力等重大机遇,充分发挥我县资源、环境、区位、产业优势,密切跟踪国家和省州扶持导向,从改旧创新、自主创新、引入创新入手,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共同作用,主动拥抱新经济。发展中药配方颗粒产业。高位强势推动全县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发展,鼓励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质量,不断扩大彝医药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针对性的出台更优惠的政策措施,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千方百计引进1至2家国内知名的中药配方颗粒企业。在今后的政府采购中,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支持本地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发展,不断培育壮大竞争实力。(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九、加大民生补短板力度

(二十九)加快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快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启动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加大争取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猫街留验站、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站、九厂留验站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县中医医院一期、二期项目建设,建立健全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加快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实验室提升改造和能力达标,加强对疾病预防和医疗机构检测人员的培训,积极培育和发展第三方检测机构。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院前急救指挥调度云平台。不断提升中彝医药服务能力。加大投入力度,补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调度和应急储备短板。(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三十)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切实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和移民搬迁的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技能提升培训等工作。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劳动者工资总额的20%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落实好稳岗就业扶持政策,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岁—24岁失业青年。疫情防控期间,县内各类企业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线下职业培训的,争取省州财政按规定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类培训范围。(其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证书的给予生产制造类初级工1500元、中级工2000元、高级工3000元、技师4000元、高级技师6000元补贴;服务类初级工1300元、中级工1800元、高级工2600元、技师3600元、高级技师5600元补贴;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给予生产制造类800元/人、服务类700元/人、创业服务类1500元/人的职业培训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工业类800元/人、服务类700元/人、创业类1400元/人的职业培训补贴)。提高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工与用工企业精准对接,帮助农民工多渠道转移就业,千方百计扩大用工需求,确保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60%以上的目标任务。县级财政安排转移就业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专项用于劳务输出人员交通费、体检费、住宿费、护送费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十一)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8667座,行政村公厕改造建设23座。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开展村庄大扫除大清理,100%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村庄生活垃圾治理率达95%以上,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重点区域村庄22个,创建2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镇,确保2020年全县村庄达到农村人居环境1档标准。(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负责)

(三十二)提升社区服务功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社

区服务,发展无人配送、无人零售等新零售平台,将智能化、品牌化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加快打通城市智能配送“最后一公里”步伐,推进智能快件箱(柜)进社区;加快布局建设城市末端智能冷链配送设施,完善面向居民消费的冷链物流配送网络。打造“互联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理医院挂号、婚育服务、工商登记等更多高频办理事项。(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财政局负责)

十、强化激励和督查兑奖问效

(三十三)及时兑现激励政策和加大督查问效力度。县级各部门要对2019年县政府稳增长27条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按照资金安排和来源渠道,于3月底前全面兑现2019年稳增长激励政策。对兑现过程要全程公开,实行网上申

报,兑现结果网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市场主体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领导挂图指挥、部门挂图作战、综合部门挂图监测,加强统计监测和指导,科学依法依规抓好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县级有关责任部门于本意见出台10个工作日内,细化相应工作方案,确保政策及时宣传落实到位,以扎实有效工作实现既定目标任务,切实稳定经济发展预期、稳定投资者预期、稳定社会民众预期。县级各部门每季度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推进情况,并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督查室将组织开展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2020年县人民政府重点工作按季度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稳增长落实情况报送县政府。

文件中未明确时限要求的,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国家和省州出台有关支持政策的,遵照执行。

本意见发布后,各责任部门要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尽快落地见效。

武定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