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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0-0308001 公文目录:政策文件解读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解读《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08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加快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推动我县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武定县人民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20〕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立足于积极有效应对我县人口老龄化的战略目标和新时代老龄工作实际,突出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优化资源配置,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调结构,努力实现城乡均衡和区域协调发展、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协调发展、老年人物质保障和精神关爱协调发展,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县老龄事业发展八个方面的重点内容。

一是围绕老年人民生建设,突出基本生活保障。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加大对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老年人的救助力度,确保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老年人实现脱贫;认真落实高龄补贴制度,积极拓展老龄优待项目和范围,逐步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探索建立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等级评估标准制度,为失能老年人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明确到2020年底,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二是围绕老年健康需要,突出健康保障提升。积极开展医养结合试点,鼓励医疗机构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开办养老服务机构,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鼓励社会资本建立医护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发展医养产业,加强老年人的健康教育等综合干预,完善异地养老人员异地就医医保直接结算机制。力争到2022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35%。到2020年底,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科比例不低于35%,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提升至10%,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

三是围绕养老服务需求,突出体系化创新发展。坚持“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支持、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扶持专业化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发展;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或低偿交由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团队运营;推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达标升级。到2022年,力争在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设立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放宽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申请举办养老机构的准入条件,加快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智能养老基地和智能养老产品服务发展。

四是围绕老年宜居需要,突出适老化环境建设。推进公共设施无障碍建设和老年人居住区设施适老化建设改造,推进街道、社区“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节能宜居改造;开展“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示范行动;加大老龄工作典型人物等宣传报道力度;推动孝老敬老传统宣传教育,开展针对老年人防范邪教、诈骗等宣传活动。到2020年底,60%以上城市社区达到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40%以上农村具备老年宜居社区基本条件,大部分老年人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能够在社区得到满足。

五是围绕打造经济增长点,突出老龄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对从事老龄产业的企业和社会力量在投融资、土地、人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武定县宜居宜养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促进养老服务与生物医药、大健康、旅游文化、房地产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和规划的无缝对接,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鼓励建立老年专业市场和老年用品租赁市场。

六是围绕精神文明建设,突出老年文体教发展。建设文化养老平台,增加老年文化活动设施和场所,推动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优惠开放。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完善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推动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常态化。鼓励发展各级各行业老年人体育组织,到2020年底,100%的乡镇建立老年人基层体育组织。

七是围绕老有所为目标,突出老年人社会参与。将老年人才开发利用纳入各级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加强老年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和登记管理,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到2020年,城乡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实现老年人入会率达到50%以上。探索建立工青妇、残联等群团组织参与老年人管理服务的常态化机制和制度化渠道。

八是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突出法治老龄建设。构建老年权益保障联动协作机制,健全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综合评估等制度。重点做好农村和贫困、高龄、空巢、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着力解决老年人普遍关心的医疗、保险、救助、赡养、婚姻、继承、遗产公证、房屋、监护等法律问题。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规范化、常态化,强化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维权意识。加强基层法律援助机构、网络站点和便民窗口建设,完善法律援助便利措施,着力解决老年人关心的法律问题。

《实施意见》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老龄事业发展的主体责任,切实将老龄事业发展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统筹安排老龄事业发展经费,加大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力度。

原文: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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