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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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1211057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指南及流程图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水务局行政执法职责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1日

武定县水务局行政执法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水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水务管理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水工程建设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组织实施;做好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灌区水费征收工作。

2.负责组织水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水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水事纠纷调处工作。

3.负责水资源统一管理工作(含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拟订水资源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4.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日常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编制流域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

5.负责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治水旱灾害工作;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武定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6.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水利、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监管工作;指导水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水域及其岸线的保护;指导县内重要河流、滩涂的治理和监管工作。

7.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负责水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城乡供水、排水的行业监管工作和污水处理工。

9.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落实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和河长确定的事项,落实县级总督察、副总督察交办的事项;指导开展“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河长制六大任务工。

10.对水务建设资金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配合上级对水务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考评工作;负责项目资金拨付,审核项目工程财务决算。

11.承办武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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