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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1201004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指南及流程图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职责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1日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职责

一、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食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食盐安全监督执法,协调、指导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三、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做好行政许可有关工作。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组织实施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综合质量管理。拟订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承担产(商)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品牌建设和质量强县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开展重大产(商)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商)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商)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武定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产(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标准化管理和指导工阼、纽织制订地方标准规范,并对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标准备案,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办理国家、省、州市场监管部门和知识产权局授权和委托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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