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新建东甸村委会办公大楼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由于我县是山区贫困县,经济基础比较薄弱,我局多年来积极向上争取,2005-2007年解决了我县大多数土木结构的村委会办公用房建设问题,目前我县除社区外大多数的村委会办公用房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都没有达到相关要求。你提出“东甸村委会之前受地质灾害选址原因,村委活动场所没有列入扶贫项目,现村委会驻地己列入地质灾害点治理,你村己选好新的场地建设村级活动场所,现缺建盖资金”也属实。
我局基层政权方面仅有“农村社区服务站”项目,但补助标准不高,仅有20万元,且近5年来均未有相关资金下达。根据建设要求,首先要做好选址规划,建筑面积不得少于400平方米,规划中要注明总投资额,其中乡、村投资额度,不足部分需要以乡人民政府名义报县民政局,我局将积极主动向省、州争取补助资金。建议多方面向组织部门争取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资金。我们相信通过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武定县民政局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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