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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1009015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9年06月18日 发文字号:武城管复〔2019〕16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09日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答复

宋春敏委员:

您在武定县第九届政协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管理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县城基础设施薄弱,城市功能不全。武定县城仅有南街一个农贸市场,化行归市、引摊入市无从下手。这是造成以路为市,随处摆摊设点的主要原因,而且县城没有停车场,车辆乱停乱放。因此,城市基础设施的不配套,是县城市容市貌得不到根本好转的重要原因。

二、市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对“县城是我家、人人爱护它”的观念淡薄。认为街道是大家的,公共设施是公家的,人人都可以占用及损坏的想法时有存在,这就出现了私搭乱建、随意摆摊设点,到处停放车辆的现象,甚至出现人为损坏城市公用设施的现象,如损坏城市路灯,砍伐行道树,随地乱丢垃圾,推翻隔离栏,盗走窨井盖等现象屡见不鲜。

三、城建监察力量不足。目前,尽管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城市监察协管员,但因待遇低及无法办理行政执法证,工作起来不安心。城市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较多。矛盾较为突出,与摆地摊为生的人员中下岗工人、残疾人、高龄老人较多。而这些人,一无雄厚的资金开设门店,二无专业技能受聘于单位从事固定的职业,他们为了生活只能凭自己微薄的经济从事最小的商品买卖生意,从而流落于街头巷尾,占道经营,用获取的薄利养家糊口,跟城管执法队员开展“持久战、游击战”,给城管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及公共设施被损时有发生。因此,基础设施的不配套,功能不全,仅靠几个人组成的一支城管监察队实施城市建设管理,是适应不了城市管理工作复杂细化的需要。

四、加强城市建设的管理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更是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规划建设和管理好城市是政府的主要职能。整洁、清新的市容市貌代表城市的美好形象,体现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良好的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城市发展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条件,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需要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演变成住建局的一个股所及单位,机构的不完善,执法人员逐年减弱,协管员工资待遇不高等问题严重制约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五、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我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让市民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不断增强“县城是我家、人人爱护它”的意识,尽可能地减少公共设施被破坏损坏现象的发生。

2、加强和完善城管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监察队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在执法中做到文明执法和增强服务于民的意识。

3、对中新街、狮山大道、罗婺路、狮山路严加管理,坚决取缔主街道上摆设的摊点,杜绝固定门面出店经营及完善门前五包责任的落实。

4、红线控制北片区静城路、静山路等部分次街管理,尽力做到入店经营,留出人行道,确保公共设施不被损坏及车辆通行畅通和市容整洁。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们将以点带面,把静城路、静山路等市政街道作为重点整治事项,按照主街道管理办法坚决取缔占道经营、私搭乱建,占用公共空间乱停乱放、还路与民。

5、对允许占道的区域,按规定实施收取城市道路费,严格控制随意占用城市道路,“走以路生财、以财建路、管护、养护公共设施”的路子,积极向县委县政府申请,拟定在北片区建成一个综合性农贸市场,加快基础设施投入建设的步伐,营造一个规范和谐的商品交易环境。

6、加大目标管理力度,落实责任到个人,实行分片分组巡查监管,坚持每天深入大街小巷巡查执法监管,发现违规及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给予严管重罚,到目前共查处损坏城市路灯的1件,查处损毁绿化行道树3件,查处车辆损毁窨井盖并及时更换的5件,日常巡查取缔占道经营案件1300多件,保障了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请放心,我局将会一如既往地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公共设施被毁现象的发生,还县城一个更美更加完善的环境。

感谢你对我们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你们对我县城市管理提出更多更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单位名称(印章):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6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马志伟 0878-872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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