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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1009008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9年06月18日 发文字号:武城管复〔2019〕9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09日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蒯晓丽委员:

您在武定县第九届政协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取缔政务服务中心周边停车泊位收费和规范交通执法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城区停车位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属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县城建成区面积达4.28平方公里,城镇化率24.1%,全城车辆保有量达7000多辆,目前县城规划停车位1462个,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目前城区规划的停车泊位实行公司化运作,城区由公司施划停车泊位,实行停车收费管理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改善县城交通拥堵现状。

(一)我局借鉴县外先进县(市)停车泊位收费管理经验基础上,经调研并制定出《武定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办法》和《武定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规定》,根据《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武定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武发改收费〔2013〕175号)文件规定,按程序把城区主街道1462个的停车泊位公开招租,由云南泉霖投资有限公司经营,于2013年11月11日正式启动收费管理。2014年8月份,根据《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重新规范武定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通知》(武发改收费〔2014〕130号)文件要求,武定县城市街道车辆临时停放收费标准又施行即停即收。

(二)加强县城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宣传教育,明确规定了停车泊位公司收费员八条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的同时,我局监察大队进一步对公司加强日常工作监管,针对收费员存在的乱收费、不引导、不作为现象加大整治,在日常管理当中督促公司进行员工上岗培训,目前清退违反规定人员30余名,市场化运作管理缓解交通压力的同时,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三)规范城区道路停车秩序。重点解决停车泊位经营公司重收费轻管理问题,完善机制,有力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规范停车秩序。从严管控渣土车入城泼撒污染路面行为,在县城主城区道路12个入口安装限高杆,限制大中型车辆限时入城,有效缓解交通拥堵。

(四)加强对停车泊位经营公司监管,一是加强对停车泊位经营公司监管。开展停车收费人员培训,每个季度组织一次礼仪、交通管理技能培训。二是多部门联动。规范县城车辆秩序,严厉打击乱停乱放行为。根据《武定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联合了公安、交警、工商、运政、卫生、食品药监等相关部门,从2013年至今开展了60余次集中综合整治,主要整治了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不按规定停车等违章行为。三是科学合理实施。在边学习边实施、深入调研、多方听取意见,对城区范围红绿灯口、狮山大道东延长线、城区主次干道十字交叉路口取缔398个不合理的车辆停放点,有效缓解了交通拥堵的问题及交通安全隐患。

二、城区停车存在的困难

(一)私家小汽车和其他机动车辆迅猛增长始料不及。近年来,由于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区居住人口日益增多,工作生活节奏加快,市民对舒适、快捷的出行方式有了明显渴求,机动车辆特别是小汽车和摩托车拥有量大幅增长,对城区现有的道路和停车设施已构成巨大压力。

(二)城区停车设施严重不足已成现实。与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相比,停车设施的规划配建明显落后。经调查了解,部分停车场的规划配建不合理,有的办公场所、学校、医院、购物、餐饮、娱乐等相对集中的城区,极度稀缺的停车设施又无法满足需求。整个城区内,现有公用停车泊位和部分居民小区、宾馆酒店、医院及办公场所配用的停车泊位严重不足。使停车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三)规划执行不力,配建停车场被擅自改变用途。建设中,过度看重短期利益,一些本该作为停车场建设的地块被用作商住楼盘的开发,开发商为减少投资成本,想方设法回避配建地下或地面停车设施。有的未经规划许可,擅自改变停车场用途,以致停车设施配建率严重不足。

(四)监管体制不顺,对现有停车设施缺乏有效管理。停车场(位)的管理涉及规划、城管、住建、交通、交警、工商、物价等多个部门。一方面,因未建立统一协调联动的停车管理体系,也未形成统一的停车产业体制、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无法对现有停车场实行有效监管;另一方面又因为部门管理职权界定不清,在管理执行中又形成多头、交叉、重叠、“真空”等状况,一些本应进入停车位停放停靠的车辆在非指定的路边、叉路口随意乱停乱靠,屡禁不止,而专设的停车场(位)得不到有效利用。

三、下步工作的打算

针对我县实际,坚持“政府主导、政策引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市场运作”的方针和“扩大容量、盘活存量,重点整治、疏堵结合”的原则,促进城区交通协调发展。

(一)强化统筹理念。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强化停车场(位)是城市公共产品和基础设施的理念。对于城区停车设施落后、发展缓慢的问题,要切实引起高度重视,尽快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专业规划、政策机制、执法监管、建设安排、公共交通专项整治、日常管理等系列问题进行综合研究,系统谋划,把当前与长远、规划与执行、建设与管理统筹协调,系统推进。

(二)严格规划监管。要建立严格的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机制,确保规划的执行落实。对所有规定新建停车场(位)的建设工程实行全程跟踪管理,严格坚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的原则;对已规划新建的停车场(位)被挪(占)用的,开展专项整治纠正,限期恢复规划功能;对公共交通不按规划线路、时序行使的行为跟踪监管,严肃查处。

(三)坚持疏堵结合。以治理“车辆乱停乱放”为切入点,疏堵结合,从严执法,还库(位)于车,还路于民。抓紧制订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管理责任、停车收费办法、违规处罚标准,使停车管理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四)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经营停车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推动停车产业化发展。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为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提供规划、建设、经营等方面政策扶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停车场建设,不断增加停车位供给,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公共停车场的建设。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富有实效的交通文明教育,提高驾驶员及市民的交通法规意识和素养,养成健康、安全的出行和文明、规范的停车行为,营造良好的交通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

(六)三是科学合理规划实施停车泊位点。边学习、边实施、多方听取意见,对城区部分地段不宜划定停车泊位的停车点重新规划,从源头上根治政务服务中心门口停车收费的问题,让老百姓到政务大厅办事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最后,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6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马志伟 0878-872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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