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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1009006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9年06月18日 发文字号:武城管复〔2019〕7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武定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09日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武定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答复

章文春代表:

你们在武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西河湿地公园片区临时摊位设置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武定县城基础设施薄弱,城市功能不全。

现阶段,造成交通压力后,车辆乱停乱放;流动商贩、夜市烧烤等需要划行规市的经营者没有合适的地点安置。整个县城,仅有湿地公园是人民群众茶余饭后休闲、散步、健身的好去处,但是随着城市管理的需要,城区主次干道一律禁止摆摊,从前靠沿街售卖为生的商贩在清理过程中逐步驱散,游击式售卖小食品、改装三轮摩托成烧烤车等多种形式的售卖小团体逐步形成,屡禁不止,遇到城管执法立马就跑。城市基础的薄弱,造成老百姓远远满足不了各种物资交流的需要,这是造成湿地公园以路为市,乱摆摊的主要原因。因此,城市基础设施的不配套,是县城市容市貌得不到根本好转的重要原因。

二、市民的法律意识不强,对“县城是我家、人人爱护它”的观念淡薄。

认为街道是大家的,公共设施是公家的,人人都可以占用及损坏的想法时有存在,这就出现了公园内随意小便、践踏花草、遛狗、乱扔果皮等不文明现象,甚至出现人为损坏城市公用设施的现象屡见不鲜。

三、城建监察力量不足,全民参与,共建共管意识薄弱。

目前,现城管局执法队伍仅有15人,随着城市规模逐年扩大,管辖区域存在时间差漏管现象有待解决。在城市化建设中,城市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较多。在长期处理的案件中分析,失地农民、移民、下岗工人、老年人较多。而这些人,一无雄厚的资金开设门店,二无专业技能受聘于单位从事固定的职业,他们为了生活只能凭自己微薄的经济从事最小的商品买卖生意,从而流落于街头巷尾,占道经营,用获取的薄利养家糊口,跟城管执法队员长期开展“持久战、游击战”。因此,基础设施的不配套,功能不全,仅靠一支城管监察队实施城市建设的全面管理,是适应不了城市管理工作复杂细化的需要。

四、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我局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让市民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不断增强“县城是我家、人人爱护它”的意识,尽可能地减少公共设施被破坏损坏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和完善城管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监察队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在执法中做到文明执法和增强服务于民的意识。

(三)对城区超门店外经营的商铺,一律实施门前五包,禁止固定门面超店外经营。

(四)积极筹划安置流动摊点商贩,目前逸景华都一侧通过协调,建成临时烧烤市场,有效缓解了湿地公园乱摆摊设点的压力,探索了条“走以路生财、以财建路、管护、养护公共设施”的路子。目前,积极向省州各级各部门争取补助资金,加大城市综合管理经费的投入,并抓住狮山大道旧城改造和西北片城市开发建设的机遇,加快完善城区规划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营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环境。

(五)加大目标管理力度,落实责任到个人,实行分片分组巡查监管,坚持早:7:00至晚23:00不间断巡逻巡查,特别对湿地公园的管理,纳入城市监察重要工作主抓。在巡查执法过程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1月份以来,湿地公园查处的简易程序高达八百多件,通过高压治理,湿地公园的管理初见成效,目前所有摊点已经全部清理完毕。请放心,我局将会一如既往地加强管理,争取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湿地公园周边乱停乱放现象加大整治,让湿地公园生态环境更加美好。

感谢你对我们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你们对我县城市管理提出更多更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6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 马志伟 0878-872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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