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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0728002 公文目录:统计分析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2018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告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28日

武定县2018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告

2018年,我县的妇女儿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狠抓两个“规划”的贯彻落实,促进了全县妇女儿童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的协调发展,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一、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

(一)妇女儿童经济发展状况。一是国民经济快速发展。2018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8.55亿元,比2017年增加7.88亿元,增长11.9%;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8058元,比2017年增加2791元,增长11.8%。二是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加。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4626元,比2017年增加2683元,增长8.4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41元,比2017年增加863元,增长9.40%。三是人口素质逐步提升。2018年末,全县总人口28.01万人,其中女性13.82万人,0—4岁人口1.81万人,育龄妇女人口(15-49岁)7.26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4.74‰,男女性别比为103。四是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全县上下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有力保障了妇女儿童权益。

(二)妇女儿童健康状况。2018年,县财政卫生经费投入35305万元,比2017年增加2861万元,增长8.82%,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疾病预防和各种突发病变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都不断地提高。

妇女健康:婚前医学检查率为88.54%,妇女常见病筛查率为74.19%,宫颈癌死亡率为1.43/10万,乳腺癌死亡率为1.79/10万,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率为100%,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为81.08%,已婚育龄妇女人工流产率为0.76%。

儿童健康:全县婴儿死亡率为2.5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26‰,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为0.43%,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0.96%、残疾儿童康复率为30.1%。

孕产妇及新生儿: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6.25%,产前检查率为99.79%,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83%,孕产妇死亡率为42.59/10万;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为98.47%,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23/万,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3.88%,0-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为94.3%。

计划免疫:全县卫生部门严格加强疫苗的购进、贮藏、使用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安全注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止了预防接种事故的发生。监测的八项常规疫苗接种率均达标,其中卡介苗接种率为100%、脊髓灰质炎接种率为99.86%、百白破接种率为99.71%、麻疹接种率为99.64%、乙肝接种率为100%、甲肝接种率为99.58%、乙脑接种率为99.82%、流脑接种率为99.78%。

(三)妇女儿童受教育状况。2018年,全县财政投入教育经费64013万元,比2017年增加7414万元,增长13.1%,妇女儿童教育事业得到健康发展。一是女性教育协调发展。我县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年,青壮年文盲率为0.01%;农民参加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人数18637人,其中女性7517人,女性所占比例为40.33%;农民参加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人数674人,其中女性346人,女性所占比例为51.33%。二是学前和义务教育得到普及。全县有幼儿园数68个,其中城市公办幼儿园1所,农村公办幼儿园51所;在园幼儿数0.58万人,其中女童0.32万人,占在园幼儿比重的55.17%;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69.3%,学前一年毛入园率为95.65%,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为99.95%,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132.62%,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85.0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0.01%,流动儿童随迁在公办学校就读人数1500人。三是促进残疾儿童教育稳步发展。特殊教育在校学生35人,其中女生13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在校学生数91人;残疾儿童康复率30.1%;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人数249人;得到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人数104人;中小学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为93.02%,有力保障了残疾儿童享有与正常儿童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四)妇女就业状况。2018年,全县全社会从业人员女性9.25万人,占就业总人数的47.66%;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女性0.51万人,占城镇单位就业总人数的41.13%;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女性0.04万人,占城镇登记失业总人数的44.44%。

(五)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状况。一是女干部队伍不断壮大。2018年,县级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均为100%;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为100%;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51.43%;县(处)级正职干部数4人,其中女性1人,占比为25%;科级正职干部数145人,其中女性26人,占比为17.93%;乡镇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为23.14%;少数民族干部人数782人,其中女性244人,占比为31.2%;公务员人数1570人,其中女性486人,占比为30.96%。二是女干部参政议政领域不断拓展。全县有县人大代表180人,其中女性63人,占35%;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1人,其中女性5人,占23.81%;县政协委员177人,其中女性60人,占33.9%;县政协常委34人,其中女性11人,占32.35%;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分别为45%和33.33%;全县法官18人,其中女性7人,占38.89%;检察官9人,其中女性5人,占55.56%;律师6人,其中女性4人,占66.67%。

(六)妇女儿童享有社会保障状况。一是女性社会保障得到加强。2018年,全县有0.27万名女性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2.71万名女性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0.25万名女性参加了失业保险,0.56万名女性参加了工伤保险,0.52万名女性参加了生育保险。妇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位一体”的社会保险制度日趋完善,社会保障日益加强,参保人数不断增加,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二是妇女儿童弱势群体得到保护。全县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29万人,领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98万人,其中女性分别为0.57万人和0.94万人;进一步优化儿童成长环境,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权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104人,残疾儿童康复率达30.1%。

(七)妇女儿童社会生活环境状况。一是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建成区绿化率38.74%,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9.7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5.02%,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92.42%,安全饮水普及率98.5%。二是文化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县建成11个乡镇文化站,构建了县、乡(镇)、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文体广电部门为儿童提供了丰富、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儿童的成长环境得到不断改善,全县公共图书馆少儿文献拥有量达4476.2万册;少儿广播、电视播出时间156小时30分;儿童之家133个,儿童之家管理员133人。

(八)妇女儿童受法律保护状况。一是加强法制建设。为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全县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提高了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2018年,全县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1个,法律援助机构1个;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人数52人;获得法律援助的未成年受援人数5人;法制课时、教材、师资落实率100%;中小学生法律知晓率100%。二是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增强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2018年,全县破获强奸案件3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4人;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占当年犯罪人数比例为0.024%。三是戒毒巩固率得到了提高。2018年吸毒戒断三年以上巩固人数为64人,其中女性19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从2018年“两个”规划统计监测结果来看,虽然2018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良好,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有待加强。2018年,规划中涉及的一些指标出现上升趋势,如低出生体重发生率由2017年的2.78%上升到3.8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17年的4.08%上升到4.26%,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由2017年的0.1%上升到0.43%,5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由2017年的0.01%上升到0.03%。一些指标出现下降趋势,如婚前医学检查率比2017年下降了11.46%,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比2017年下降了0.13%。

(二)女性就业和再就业保障有待完善。2018年,全县全社会女性就业人数为9.25万人,占就业总人数的47.65%,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23.71%。当前劳动力供需矛盾依然存在,女性劳动者素质与岗位不相适应的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女性就业难度依然较大。

(三)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有待提高。学前教育“入园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公办幼儿园已经满足不了幼儿入园的需要,接收幼儿数量少。民办幼儿园发展虽快,但内部管理、环境卫生没跟上,教学质量不高,城区内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稀缺现象亟待改善。城镇和农村发展不平衡,城镇入园率较高,农村入园率偏低,尤其在一些边远山区,因交通不便、经济条件较差等因素,不少贫困家庭的女童无法入园。

(四)生活和发展环境有待改善。农村卫生状况较差,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仍然较低;农村留守儿童成长教育问题突出,亲情的缺失和隔代教育的弊端,使留守儿童这一群体存在巨大的心灵创伤,少数留守儿童存在不同程度的生活无助、学业失控、道德失范、心理失衡、生病不能及时得到医治等现象。

三、对策建议

2019年是“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第四年,要认真剖析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强化措施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推进“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促进全县妇女儿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多措并举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一是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和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婚检和优生优育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大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工作力度。针对妇女的常见病、多发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积极防治。三是要加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知晓率,不断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个体上杜绝艾滋病病毒感染和性病蔓延。

(二)促进妇女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将女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研究和解决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女性劳动权益和平等享有经济权利问题。加强对女性的就业培训和指导,增强妇女竞争就业的技能;拓展适合女性的就业岗位,为妇女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帮助大龄弱势妇女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女性平等就业;规范劳务市场管理和企业用工行为,加大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督查力度,使妇女充分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保险待遇。

(三)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把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的总体规划。一是新建、改建、扩建公办幼儿园。二是规范扶持民办幼儿园。实行民办幼儿园定级分类管理,县教育主管部门每年定期向社会公示民办园审批、考评动态信息。三是推动落实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政策。

(四)进一步改善农村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一是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力度,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和自来水。二是加强农村妇女儿童文化设施建设,为妇女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生存、生活环境。三是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监护、教育体系,加强家庭教育,协调好学校、家庭、社会各方联系,保障留守儿童受到良好教育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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