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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扶贫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0222003 公文目录:部门预决算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扶贫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补充公开)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2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

(一)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本级)

十四、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的主要职责

扶贫办的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一是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产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着力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谋求共同发展,稳步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二是负责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的评估论证、申报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扶贫开发计划、项目,并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三是负责全县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落实、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快推进扶贫项目资金乡级报账制。四是组织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负责中央、省、州、县“挂包帮、转走访”联系单位在扶贫点的联络与协调工作,开展联村扶贫工作。五是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贫困户的建档立卡、贫困状况的动态监测、统计和扶贫信息化工作,负责协调好贫困户生产发展和产业化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六是负责做好金融扶贫工作。做好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及补偿风险金项目资金各项工作。七是抓好实施贫困乡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扶贫项目、小额信贷资金及大额贴息贷款项目及社会扶贫项目等。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解决行路难、通电难、饮水难、灌溉难、增收难等贫困问题。八是做好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武定县扶贫办属政府组成部门,内设9个股室1个中心。综合股、财务审计股、项目规划股、项目管理股、小额信贷股、劳务输出股、外资与社会扶贫股、项目监测统计股、革命老区管理股和扶贫融资中心。2017年预算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7人,其中在职职工29人(行政人员19人,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6人,遗属1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三)2017年度的重点工作

2017年,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在省、州扶贫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两不愁三保障”为标准,以脱贫攻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以特困群体和特困区域为重点,因村施策、因户施法,深入推进“五个一批”工程,在产业扶贫、劳动力培训转移、易地扶贫搬迁等取得新的突破,确保实现2017年扶贫 攻坚脱贫目标。一年来县委、县政府重务实、求真实,紧密联系实际,下大力气纠偏差、补短板;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工作中谋精准、落精准、扶精准,做到真扶贫、扶真贫。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 压实责任,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县、乡、村、组“四级书记”抓扶贫的要求,实行各级党政一把手双组长制,从县到乡,建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双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立易地搬迁项目指挥部、农村危改项目指挥部、产业扶贫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全面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四级书记一起抓”的攻坚态势。

2. 全面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严格对照贫困户退出6条标准,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监测,全县11个乡(镇)133个村的9061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或超过3200元,且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实现完成了6500人贫困人口年度脱贫任务。目前,全县10.0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2014至2016年已脱贫4.38万人),有7.66万贫困人口已经得到1项以上扶贫政策、项目、资金扶持,并对已脱贫户全部制定和实施了巩固提升帮扶计划。

3. 精准施策和难点攻坚取得新成效。按照“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的原则,坚持“1+N”识别标准,确保201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952元以下,并存在住危房、家庭成员患重病、非义务教育负担重的农户进行返贫或纳入,对建档立前后存在财政供养人员等10类情况的贫困户坚决予以剔除。

4. 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作为全县扶贫开发和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一项最根本的重要举措,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有序解决了在执行相关政策中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的遗留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100%有安全稳固住房,达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

5.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取得了新的实效。进一步压实卫计、教育、人社、住建、林业等行业部门责任,目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率达100%;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制定“一户一帮”措施,能就业的帮助联系合适的工作岗位,能创业的帮助申请创富贷款,扶持发展致富产业;教育扶贫扎实有效,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累计建成各类幼儿园56所,实现乡镇中心幼儿园全覆盖。

二、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65.57万元,比2017年增加28.37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整增资和调入人员。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5.5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本级财力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880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06.65万元,比2017年增加1757.95万元,增加的原因原因是工资调整增资和调入人员,增加了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项目建设的投入。其中:本年收入465.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40.0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5.57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5.57万元,比2017年增加38.37万元,增加的原因原因是工资调整增资和调入人员。本级财力安排支出465.57万元,预算总支出中基本支出465.5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到项级),主要用于…..。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403.8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3.50万元,津贴补贴137.87万元,奖金(13个月工资)51.08万元,事业人员绩效工资25.96万元(基本性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7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8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32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4万元(大病保险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

2、商品和服务支出25.97万元。其中:办公费2.44万元(含报刊征订费),手续费0.035万元,水费0.56万元,电费0.76万元,邮电费0.95万元,差旅费1.40万元,维修(护)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劳务费3.80万元,工会费9.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6万元(退休人员公务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08万元。其中:退休费12.67万元(部门统筹部分),生活补助0.41万元(遗属家属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22.67万元(住房公积金)。

工资福利支出403.8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3.50万元,津贴补贴137.87万元,奖金(13个月工资)51.08万元,事业人员绩效工资25.96万元(基本性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7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8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32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4万元(大病保险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公务费有限,根据相关要求压缩公务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17年预算减少10万元;运行维护费4.0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减少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是预算公务费有限,根据相关要求压缩公务经费开支。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计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00人次,接待费开支1.00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 预算公务费有限,开支内容多,按照相关要求压缩公务经费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8年部门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金额8801.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801.00万元,主要用于规划实施贫困乡农村水利工程、通电、通路工程、自然村村间道路硬化、贫困户安居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2018年暂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2018年暂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2018年度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重,接待上级部门督查、检查验收以及深入到乡镇村农户等事务频繁。

(二)工资调整增资和从发展和改革局划并扶贫开发融资中心(事业编制)归属到本部门。

(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关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的脱贫攻坚工资,进一步的加强了扶贫脱贫攻坚机构,增强调入脱贫攻坚工作人员。

七、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按照中央、省、州、县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为如期实现脱贫摘帽,从上到下加大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力度。

(二)脱贫攻坚工作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基本要求和“6‘10’85”脱贫退出指标,从具体情况出发,各项项目建设的规划及实施方案需要有一定的变化。

(三)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为了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央、省、州、县级的专项资金有所变化。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25.97万元,比2017年减少7.2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预算公务费有限,根据相关要求厉行节约,压减经费开支。其中:办公费2.44万元(含报刊征订费),手续费0.035万元,水费0.56万元,电费0.76万元,邮电费0.95万元,差旅费1.40万元,维修(护)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劳务费3.80万元,工会费9.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6万元(退休人员公务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至,我单位共有国有资产148.55万元,一是车辆数量2辆,价值73.58万元;二是通用设备数量112台/部,价值53.1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79件/套,价值8.97万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76平方米(公共用房),价值12.85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保障本办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万元,具体用于聘请人员经费,各项扶贫项目建设的评审、检查、验收等接待费。开展扶贫项目建设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加快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扶贫项目、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小额信贷资金项目及社会扶贫项目等。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解决行路难、通电难、饮水难、灌溉难、增收难等贫困问题。

九、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2018年初,我办主要是行政机构运转经费预算,县级财政无财力安排项目支出预算,重点项目支出要靠中央、省、州专项补助,单位年初没有开展项目预测绩效评价,只有年初工作计划目标,即:

一是努力争取全县在12月底前完成68个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二是在创新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示范的效率。三是在创新培育优势产业工作机制加大科技扶贫力度,争取完成已引入的外资扶贫开发项目。四是进一步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协调沟通,充分发挥贴息到户小额信贷扶贫的积极作用;五是创新解决丧失生存条件贫困人口的易地搬迁扶贫,争取完成1050人以上的易地搬迁任务;六是充分挖掘社会帮扶潜力,积极倡导、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七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协调和引资工作,帮助贫困地区建设生态环境、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项目。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没有开展年初预测绩效评价,要待到年终项目实施完成,根据省、州要求,才进行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三)行政机关运行费: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行政单位的支出包括经费支出和拨出经费。经费支出是指行政单位自身开展业务活动使用各项资金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拨出经费是指行政单位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拨付给所属单位的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行政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十一、部门预算公开附表(详见附表1-14)

武定县扶贫办

2018年1月31日



武定县扶贫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
武定县扶贫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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