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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0221001 公文目录:部门预决算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1日

武定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

(一)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四)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本级)

十四、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武定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森林公安主要职能是打击一切涉林违法行为,维护林区治安和谐稳定。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8年的机构设置与2017年一样,人员数比2017年增加1人。

人员情况:2018年初实有19人,其中:在职人员18人,退休1人。财政预算拨款人员19人,其中:在职人员18人,退休1人。

(三)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2017年,武定县森林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州森林公安局、县公安局、林业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森林公安“四项建设” 和“四项重点工作”要求,以全州公安机关“平安守护”、“平安三号” 专项行动为契机,主动作为,全面加强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全县林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2017年武定县森林公安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结合武定林区治安形势,在全县开展“平安守护”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平安三号”保护森林资源“护绿守林”、重点林区、涉林重点违法犯罪问题等专项整治行动。一年来,共查处各类案件484件。其中刑事案件29件,行政案件455件。查处涉案林地面积119078.39平方米,木材277.5立方米。查处涉林违法人员524人。收缴罚没款138.24万元,非法枪支19 支。森林防火期,我局全警动员、全力投入,适时开展“严管火源,严查火案”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点312个。查处违规用火案件104件;森林火灾案件4件,其中刑事案件1件,行政案件3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 18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47.05万元,比2017年增加39.2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6年年末调整职工工资标准,职工工资增加,但是未列入2017年预算中,在做2018年中已列入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7.0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47.05万元,比2017年增加 39.2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6年年末调整职工工资标准,职工工资增加,但是未列入2017年预算中,在做2018年中已列入预算,所以导致2018年初预算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增加。其中:本年收入347.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1.6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7.05万元(本级财力347.0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7.05万元,比2017年增加39.2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度职工工资增加,但是在做2017年度预算时,并未纳入工资预算中,在进行2018年预算工作时,才将其纳入,所以导致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比2017年增加。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47.05万元,预算总支出中基本支出347.0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到项级),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支出58.53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51.9656万元;奖金支出45.67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9.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缴费6.16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73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6万元,其中办公费0.255万元,水费支出0.3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被装购置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工会经费2.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7万元(基本支出2.17万元),其中:离退休费2.11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到部门经济分类款级)

工资福利支出324.32万元(基本支出324.3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8.53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51.9656万元;奖金支出45.67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9.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缴费6.16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739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4.56万元(基本支出14.56万元),其中办公费0.255万元,水费支出0.3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被装购置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工会经费2.9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7万元(基本支出2.17万元),其中:离退休费2.11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6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7年预算数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无增加或减少;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17年预算无增加或减少。。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计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20批次,1000人次,接待费开支5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数无增加或减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2018年无专项转移支出项目支出预算。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8万元。分别是协警服装购置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万元。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我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47.05万元,较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307.76万元增加了39.2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较2017年增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4.56万元,比2017年减少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预算中未列出采购情况,2017年公务经费全部用于机关运行经费,在2018年预算中,其中用公务经费中有6万元用于资本性支出采购设备。其中:办公费0.255万元,水费0.34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被装购置费2万元,工会经费2.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至,我单位共有国有资产549.8万元,一是房屋数量2285平方米,价值464.5万元,二是车辆数量2辆,价值36.768万元;三是通用设备数量104个,价值48.54万元。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将不断建立健全相关绩效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部门预算公开附表(表1-16)

                         武定县森林公安局

                          2018年1月30日



武定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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