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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环境保护局对武定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8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0107001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环境保护局对武定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3日


李琼英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武定县百花山垃圾厂对环境污染整治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武定县垃圾处理填埋厂位于武定县狮山镇羊旧村委会羊旧村,项目于2008年6月由云南环境科技服务中心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于2008年11月13日以云环许准[2008]309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采用BOT投融资模式运作,2012年投入试运行,2016年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的各项环保设施建成,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工艺和环保对策措施与环评基本相符。2016年12月15日楚雄州环境保护局以楚环许准[2016]99号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一、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垃圾转运站垃圾渗滤液经收集后用罐车运至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项目区做到雨污分流,填埋场周围建设了截洪沟,雨水经截洪沟汇集后排放;建设了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系统,库区渗滤液经收集池收集后经渗滤液调节池,MBR系统和纳滤、反渗透系统处理,废水每天进行手工监测,均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标准,现废水回用不外排。

    (二)地下水。填埋库区、渗滤液收集池等建设了防渗设施。填埋区设置了1#、2#地下水监测井,1#监测井干枯污水,2#监测井定期进行检测,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三)固体废物。收集的生活垃圾由封闭垃圾运输车运至垃圾转运站压缩后运往垃圾填埋场覆土压实,填埋场设置了防飞散网。

    (四)垃圾填埋场500米内未规划、新建居民住宅等敏感目标。

    二、环境监管情况

    武定县环境保护局将武定县垃圾填埋处理厂列入重点监管企业,严格按照环境监管相关要求开展现场监察,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目前,武定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到位,污染防治设施稳定正常运转。建厂时已在污水处理站下方修建了拦砂坝,并且能够满足现有需求。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县环保事业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你们对环保工作多提宝贵的建议和意见,我们一定虚心听取和采纳,增强服务意识,解决好生态环境问题。

 

                       武定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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