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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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8-1230003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公开制度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30日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贯彻落实州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8〕41号)、《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武政办发〔2018〕54号)及《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武政办发〔2018〕55号)精神,经班子研究,现就发改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责任。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推动本地本部门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有关情况和分管负责人工作分工应对外公布。要组织实施好国务院办公厅“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 范化试点单位”各项工作,让政府施政更加透明高效,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要整合力量,理顺机制,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本部门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要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政府信息,应当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

(三)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着力强化领导干部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二、全面推进“五公开”

(一)严格审查公开属性。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开属性,即“此件公开发布”“此件脱密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删减后公 开”“此件不公开”等,随公文 一并报批。拟明确为“此件脱密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删减后公 开”“此件不公开”等 属性的公文,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报批前送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报请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

(二)建立健全会议办理程序。要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行政机关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在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三)完善主动公开目录。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 ,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领域“五公开”( 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 。要在梳理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每年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要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三、强化政策解读

我局作为县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的责任主体,要紧紧围绕县人民政府重要政策、规划方案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等,通过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全面深入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管理社会预期。要做好县人民政府发布重要政策的权威解读,转发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权威发布。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通过发表讲话、 撰写文章、接受访谈、参加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对以县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重要政策文件,在上报代拟稿时应一并报送政策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并抓好落实。

四、积极回应关切

(一)明确舆情回应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涉事责任股室是第一责任主体。对涉及重要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有关部门是回应主体;对涉及多个股室的政务舆情,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股室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必要时可确定牵头股室。

(二)突出舆情收集重点。重点了解涉及重要决策部署、会议议定事项的政务舆情信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舆情信息;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民生舆情信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实信息等。

(三)做好研判处置。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

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要对外公开。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研究解决的情况要对外公布。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发布。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对虚假和不实信息,要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进一步做好专项回应引导工作,重点围绕重要活动、经济数据发布和经济形势、重大改革举措、重大督查活动、重大突发事件等,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

(四)提升回应效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 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 24 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通过购买服务、完善大数据技术支撑等方式,用好专业力量,提高舆情分析处置的信息化水平。

五、加强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建立和管理,建立健全门户网站日常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对本部门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本部门政府网站达标合格。

(二)加强网站之间协同联动。加强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

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形成一体化的政务服务网络。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文件在网上公开发布后,要及时在本部门网站转载,抓好贯彻落实。

(三)积极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准确公开本部门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为公众查阅、司法审判等提供有效的标准文本,方便公众查阅。

五、扩大公众参与

(一)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要重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社会管理事务、政府规章和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要决策事项,着力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要重点围绕市场监管、经济社会发展和惠民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地,着力加强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参与。

(二)规范公众参与方式。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须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行政机关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认可度。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工作。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应予公布,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

(三)完善公众参与渠道。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拓展政府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政府热线、广播电视问政、领导信箱、政府开放日等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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