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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事指南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8-1225005 公文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5日


本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且涉及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局提出申请。

(一)受理申请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受理机构: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办公地址:武定县狮山镇中山路1号(县政府大院内);

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8: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电话及传真:0878—8712350;

5.电子邮箱:wdfgw@126.com;

6.通信地址:楚雄州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邮政编码:651600。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复制有效。《申请表》可通过我局门户网站下载(网址为: http://www.ynwd.gov.cn)或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获取。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局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亲自到机关、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的办理步骤

⑴审查

本局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⑵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①属于公开范围的,可以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③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④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本局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3.提供信息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属本委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将口头或书面向申请者提供信息。

对不属本局职责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本局将向申请人说明或告知所属公开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以公开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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