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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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8-1126004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8年11月01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武定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5日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武定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省州驻武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绿色能源牌”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各项工作,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8〕61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楚雄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楚府明电〔2018〕83号)精神,决定成立武定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 坚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周廷质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杨汉霄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文金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钱国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 波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春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龚世雄 县发改局局长

贺明华 县经信局局长

徐继浙 县财政局局长

闻永光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星详 县环保局局长

郑 钧 县住建局局长

饶正琨 县交运局局长

章艳波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李 辉 县安监局局长

方晓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汉云 县接待处主任

杨庆亮 县招商局局长

邬力华 县税务局局长

郑 洪 楚雄武定供电局局长

陈正恒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郑有文 县运政管理所所长

刘彬杉 狮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清祥 高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许建波 猫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建云 插甸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爱玲 白路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智成 环州乡人民政府乡长

胡荣贵 东坡乡人民政府乡长

曹 吉 田心乡人民政府乡长

祖正文 发窝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再兴 万德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长清 己衣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贺明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发改局副局长施龙成、县经信局副局长杨建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周文涌兼任,成员从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交运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楚雄武定供电局等部门抽调。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具体部署,组织制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目标考评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抓好工作方案落实,督促、检查、反馈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推进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统筹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关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重点任务实施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新能源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审批工作,负责制定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规划和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城区、居民小区、高速公路、景区等服务区域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车桩一体化平台建设,推动全县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化和服务智能化;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为有关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服务,加快推动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县经信局:统筹做好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日常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和部署,督促、检查、反馈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推进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点任务分解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的资金保障工作,争取国家和省州对我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项目资金扶持。

县公安局:负责全县汽车、新能源汽车统计工作及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管理工作;引导老旧淘汰汽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设施项目用地手续审批工作;研究国家和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项目建设用地相关政策,引导企业按照政策要求合法合规用地。

县环保局: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等回收处置的环境监管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空气质量评价等方面工作,做好政策宣传,推进老旧车辆更新为新能源汽车。

县住建局:负责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纳入各地城乡建设规划,负责并协调新建充电设施选址审批工作。

县交运局、县运政管理所:负责并协调邮政、市政、公共出行及城市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推进城市公交车、旅游车、出租车等新增车辆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探索建设智能车联网和车桩一体化平台,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停放便利化政策措施,提升交通服务水平。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并协调旅游行业和重点旅游区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配合县委宣传部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宣传报道工作。

县接待处:负责并协调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

县招商局: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项目建设的安全运行和监管以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和指导充换电设施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企业注册及市场监管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并协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闻宣传及信息报道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税、车船税优惠政策,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争取税收政策支持工作。

楚雄武定供电局:配合做好全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设施电网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供电服务,保障电力供应,积极争取优惠电价降低充电成本,支持全县充电设施和安全监测管理平台建设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服务,完成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目标任务。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不定期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或审议的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副组长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分管部门工作。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领导作为工作负责人、1名业务人员作为联络员,并于2018年11月25日前将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经信局,传真:8711869,邮箱961938976@qq.com)。

(三)建立考核制度。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方案,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将完成情况与年度绩效挂钩。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由相应岗位接任者自行递补,不再发文明确。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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