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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林业局对武定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3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8-1109007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林业局对武定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09日


张志辉、普世明、姑学萍、李学丽、杨艳红、张秀娟、凤宇芬、杨淑珍、白光平、潘继福、刘正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己梯村委会饮水源区保护治理示范项目”的建议,己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己梯水库水源区周边有970亩,为保障水源区安全,建议武定县林业局把水源区970亩土地规划实施退耕还林项目”的建议答复如下:

    2015年,国家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当年我县实施了15000亩;2017年实施了40000亩;2018年,省州下达我县计划任务36700亩,现正在规划退耕还林地块。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议专题进行研究,同意将符合退耕还林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并安排分管领导和退耕办具体落实。分管退耕还林工作的杨恒副局长带领退耕办、高桥镇林业站相关人员到己梯水库实地调查,并依据国土规划图,求算得己梯水库水源区周边耕地面积700多亩,其中:25度以上300多亩,15-25度400多亩,具体面积以丈量为准。根据《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云南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中 “退耕还林还草必须依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林15-25度坡耕地才能实施退耕还林项目” 的规定,己梯村委会不属于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林15-25度坡耕地区域,故能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实施的面积仅300多亩。剩余的400多亩耕地我局将纳入2018年度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一并实施,补助金额与新一轮退耕还林相同。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县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恳希望你们能多提一些对我县林业的意见和建议,我们相信有各位代表的关心和支持,我县林业工作将会越来越好。

                               

          武定县林业局

         2018年11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正财, 6034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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