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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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8-0802019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8年03月10日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18〕14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5日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省州驻武各单位:

《武定县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0日

武定县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17〕34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17〕65号)精神,适应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决策管理需要,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制度,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更加全面客观反映全县服务业发展状况,科学监测服务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明确政府统计和部门统计在服务业统计工作中的职责,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衡量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准确把握全县服务业发展规模、结构、效益和行业分布等情况,对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强对服务业的宏观调控,提高部门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领导,成立武定县服务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廷质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春云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潘在华 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龚世雄 县发改局局长

徐继浙 县财政局局长

贺明华 县经信局局长

汪 福 县公安局副局长

章艳波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郑 钧 县住建局局长

刘东宇 县人社局局长

饶正琨 县交运局局长

陶光建 县农业局局长

张顺猷 县林业局局长

徐 强 县水务局局长

邵成佳 县教育局局长

刘卫华 县民政局局长

杨 艳 县卫计局局长

邬力华 县国税局局长

黎金林 县地税局局长

方晓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统计局,由李春云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一名分管领导及一名具体工作人员为办公室组成人员,负责全县服务业统计协调领导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职责

服务业统计工作是一项涉及多行业、多部门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分工协作,负责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

(一)领导小组:负责建立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服务业发展情况,分析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定期会商服务业统计工作,解决好服务业统计工作出现的问题,推进规范化建设;负责对各部门服务业发展指标及有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发挥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职能。建立和规范服务业发展与统计工作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把服务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统计局):负责国家和省、州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落实情况;协调、指导部门实施相应的统计调查,对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做好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确保统计数据全面、准确、及时反映运行情况;管理服务业统计数据,分析全县服务业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提供统计分析情况报告及对策建议,为服务业的决策与管理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三)其他成员单位职责:按照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详见附件),认真做好所属行业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清查摸底、核对、认定以及新增、变更等名录的更新维护工作;指导所属行业服务业企业设置原始台账,做到数出有据;培育扶持主管行业服务业企业并规范入库。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把服务业统计工作列入本部门整体工作规划,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17〕65号)要求,切实解决当前服务业统计人员严重不足问题,为服务业统计工作提供人员保障。县统计局要合理调配人员,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员负责服务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服务业统计分管领导、责任机构和专(兼)职统计人员,确保服务业统计工作有效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落实好承担的工作任务,确保本部门数据真实准确反映归口管理行业的发展水平。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服务业统计职责分工,在同级政府统计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本行业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按时向同级政府统计主管部门提供分单位、分行业、分地区的统计调查数据,组织所属行业范围内限额以上服务业单位、限额以下服务业样本单位报表的布置、收集、初审、报送工作。

(三)强化经费保障。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服务业统计所需工作经费和抽样调查补贴纳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新增的服务业统计调查项目及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投入,县财政给予必要保障。

(四)加强考核督导。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对服务业统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定期考核、通报各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服务业统计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五)确保数据质量。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切实加强对服务业行业统计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完善相应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和服务业统计制度,及时向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报送服务业统计、财务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强化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依法做好部门统计、调查等工作。服务业统计调查对象要按照统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原始统计记录和统计台账,运用现代网络技术报送统计数据,履行法定统计义务。要广泛开展统计法规、统计制度和统计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五、统计范围、调查对象

服务业统计范围涉及18个门类,包括:(一)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二)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三)批发和零售业;(四)住宿和餐饮业;(五)金融业;(六)房地产业;(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九)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十)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十一)教育;(十二)卫生和社会工作;(十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十四)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十五)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等3个门类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特别是要重点关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个行业门类。

调查对象为从事服务业活动的各类经济组织,其中包括从事服务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六、统计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一)统计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能够反映全县服务业行业布局、所有制结构和地区分布情况的所有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人员状况、财务经营、能源消费、投资、劳动工资等情况以及服务业重点产业相关业务资料。

(二)财务统计及方法。由县统计局负责《云南省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制度》的培训指导工作,将调查对象划分为规模以上单位、规模以下单位及个体经营户两大类;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实施统计调查。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或从业人员在50人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其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规模以上标准: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在50人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

(三)业务统计及方法。县级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州对口主管部门制定的业务统计制度,若州级主管部门未制定相应调查制度的,由县级各部门制定本部门业务统计制度。

七、调查频率和上报时间

财务统计调查频率和上报时间按照《云南省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制度》规定执行。

附件:1.服务业重点产业县级主管部门职责分工

2.其他营利性93项服务业主管部门职责分工

附件1

服务业重点产业县级主管部门职责分工

序 号

服务业重点产业

责任部门

1

信息服务

县经信局

2

物流服务

3

租赁和商务服务

4

居民和家庭服务

5

批发零售服务

6

旅游服务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7

文化服务

8

住宿餐饮服务

9

体育服务

10

健康服务

县卫计局

11

检验检测认证服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2

知识产权服务

县发改局

13

节能环保服务

县环保局、县经信局

14

养老服务

县民政局

15

教育培训服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

其他营利性93项服务业主管部门职责分工

序 号

行 业

代 码

责 任 部 门

1

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

6410

县经信局

2

互联网信息服务

6420

3

其他互联网服务

6490

4

软件开发

6510

5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6520

6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6530

7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

6540

8

呼叫中心

6592

9

汽车租赁

7111

县交运局

10

农业机械租赁

7112

县农业局

11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

7113

县住建局

12

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

7114

县经信局

13

娱乐及体育设备出租

7121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14

图书出租

7122

15

音像制品出租

7213

16

其他文化及日用品出租

7213

17

投资与资产管理

7212

县发改局

18

律师及相关法律服务

7221

县司法局

19

公证服务

7222

20

其他法律服务

7229

序 号

行 业

代 码

责 任 部 门

21

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

7231

县财政局

县审计局

县税务局

22

市场调查

7232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3

社会经济咨询

7233

县发改局

24

广告业

7240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5

知识产权服务

7250

县发改局

26

公共就业服务

7261

县人社局

27

职业中介服务

7262

28

劳务派遣服务

7263

29

其他人力资源服务

7269

30

旅行社服务

7271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31

旅游管理服务

7272

32

其他旅行社相关服务

7279

33

安全服务

7281

县公安局

县安监局

34

安全系统监控服务

7282

35

其他安全保护服务

7289

36

市场管理

7291

县市场监管局

37

会议及展览服务

7292

县经信局

38

家庭服务

7910

39

托儿所服务

7920

县教育局

40

洗染服务

7930

县经信局

41

理发及美容服务

7940

42

洗浴服务

7950

序 号

行 业

代 码

责 任 部 门

43

保健服务

7960

县卫计局

44

婚姻服务

7970

县民政局

45

殡葬服务

7980

46

其他居民服务业

7990

县经信局

47

汽车修理与维护

8011

县交运局

48

摩托车修理与维护

8012

49

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

8021

县经信局

50

通讯设备修理

8022

51

其他办公设备维修

8029

52

家用电子产品修理

8031

53

日用电器修理

8032

54

自行车修理

8091

55

鞋和皮革修理

8092

56

家具和相关物品修理

8093

57

其他未列明日用产品修理业

8099

58

建筑物清洁服务

8111

县经信局

59

其他清洁服务

8119

60

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8190

61

新闻业

8510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62

图书出版

8521

63

报纸出版

8522

64

期刊出版

8523

65

音像制品出版

8524

66

电子出版物出版

8525

序 号

行 业

代 码

责 任 部 门

67

其他出版业

8529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68

广播

8610

69

电视

8620

70

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

8630

71

电影放映

8650

72

录音制作

8660

73

文艺创作与表演

8710

74

艺术表演场馆

8720

75

图书馆

8731

76

档案馆

8732

县档案局

77

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8740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县民政局

县住建局

78

博物馆

8750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79

群众文化活动

8770

80

体育组织

8810

81

体育场馆

8820

82

休闲健身活动

8830

83

其他体育

8890

84

歌舞厅娱乐活动

8911

85

电子游艺厅娱乐活动

8912

86

网吧活动

8913

87

其他室内娱乐活动

8919

88

游乐园

8920

序 号

行 业

代 码

责 任 部 门

89

彩票活动

8930

县民政局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90

文化娱乐经纪人

8941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91

体育经纪人

8942

92

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8949

93

其他娱乐业

8990

注: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指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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