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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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8-0802018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8年05月08日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23〕24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1日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武定县开展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武定县开展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5〕26号)《楚雄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寿保险楚雄分公司关于加快推进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楚老办〔2016〕8号)要求,加快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丰富商业保险产品,开发面向老年人、残疾人、低保人群、农村人口等人群的保险产品,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先易后难、扎实推进”的原则,切实开展好全县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意义

(一)服务民生,创新发展。该项工作是保险业积极服务民生的重要体现,是民政部门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合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的有益尝试,是对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和多项目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和完善,有利于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能力,保护老年人身心健康。

(二)关爱老人,弘扬正气。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提升老年人保障水平的重要手段,是政府和社会关爱老年群体的具体表现,也是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中华传统美德,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服务的有效载体。

(三)政府倡导,突出公益。按照《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文件精神,鼓励政府通过多种方式购买保险服务,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关心、关爱老年人的氛围,通过保险机制的介入,促进社会正能量的传递。

(四)多方筹集,勇担责任。通过政府、个人、企业及社会赞助等多种出资渠道为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帮助老年人提高防范意外伤害事故风险的能力,同时充分发挥国有保险公司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服务民生方面的优势和作用,使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不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而下降。

二、加强领导、组织实施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武定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剑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卫华 县民政局局长

杨汉云 县政府接待处主任

徐继浙 县财政局局长

杨兴超 中国人寿保险武定县支公司经理

成 员:李晓珍 县民政局副局长

田志仙 中国人寿保险武定县支公司经理助理

段云成 县民政局老龄办主任

陈仕林 中国人寿保险武定县支公司团险部经理

刘彬杉 狮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许建波 猫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清祥 高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建云 插甸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爱玲 白路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智成 环州乡人民政府乡长

胡荣贵 东坡乡人民政府乡长

曹 吉 田心乡人民政府乡长

祖正文 发窝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再兴 万德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长清 己衣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武定县民政局,由李晓珍同志、田志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在发生保险理赔纠纷时做好解释和协调工作。负责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若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辖区内日常工作的宣传和管理,以及具体业务工作的推动、数据汇总上报、业务咨询和解答等工作。

三、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工作目标。要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开展,逐步形成制度,成为全县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老年人特殊群体: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重点优抚对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承保覆盖率至2018年5月30日前达到100%以上。

2.其他老年人群体:承保覆盖率到2018年6月30日前达到70%以上,12月31日以前达到90%,力争2019年达到100%。每年在6月30日前统一办理。

(二)工作任务

1.“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推广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老龄办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实施,中国人寿保险武定县支公司负责办理投保手续及相关服务。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为老年人投保提供政策支持,并与中国人寿保险武定县支公司做好对接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政府出资为生活困难的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积极探索企业捐赠、社会赞助、村集体出资以及个人购买等多种形式的参保机制。要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在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推动作用。

3.中国人寿保险武定县支公司要规范行业行为,优化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做好理赔服务工作,切实保障投保老人的合法权益。中国人寿保险武定县支公司要将辖区内老年人参保情况、理赔情况报县老龄办备案。

4.各乡镇目标任务详见附表:《武定县开展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目标分解表》。

四、开展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办法

(一)保障期限一年:自保险公司办理承保手续、收取保险费、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期满后可继续投保。

(二)承保单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武定县支公司

(三)办理时限:每年的6月30日前

(四)投保方式及参保人群

1.特殊人群(属政府代缴保费人群)

(1)特殊老年人群体: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民政重点优抚对象及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障内容为最高赔付20000元/份意外伤害身故金(意外伤害残疾金)和最高赔付2000元/份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由各级财政按20元/人/份标准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以上补贴州、县财政按3:7的比例和三类县补助系数配套比例承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购买保险后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理赔保险金,受益人为民政部门,保险给付金滚入民政缴费专户。

2.其他人群

(1)单位统一投保: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单位离退休老年人统一购买,保费按60元/人/份/年投保。每份保险均可享受中国人寿给予10元优惠,实际缴纳保费50元/人/份/年。每份保障责任:意外伤害身故金(意外伤害残疾金)20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为5000元。

(2)农村、城镇居民投保及保险责任:保费每人60元/人/份/年,每份保险均可享受中国人寿给予10元优惠,实际缴纳保费50元/人/份/年。

①60周岁以上老年人投保的,保险内容和缴费标准如下:

保障内容

保险责任

保额(元)

保费

承保对象

人身综合

意外身故

20000

50元/人/份/年

60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的老年人

意外残疾

20000

火灾引起

三度烧伤

20000

意外住院医疗

5000

②60周岁以下人员投保的,保险内容和缴费标准如下:

保障内容

保险责任

保额(元)

保费

承保对象

人身综合

意外身故

18000

50元/人/份/年

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老年人

意外残疾

16000

火灾引起

三度烧伤

16000

意外住院医疗

2000元

意外住院津贴

30元/天(全年90天为限)

疾病身故

2000元(首次投保等待期为90天)

(五)保险赔付相关政策由中国人寿保险武定县支公司负责解释。

(六)定点医疗机构:武定县人民医院、武定县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公立医院。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老龄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中国人寿保险武定县支公司要充分认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各乡镇要把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作为“敬老文明号”创建和为老服务的重要内容。中国人寿保险武定县支公司要组成专门工作服务队伍,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创新服务举措,提高参保老年人的满意度,确保此项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发动。县老龄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中国人寿保险武定县支公司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内容和给广大老年人带来的实惠及安全保障,重点宣传参保范围、参保内容、资金来源和参保程序,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方案家喻户晓,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三)加强沟通协调。县老龄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中国人寿保险武定县支公司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协商沟通、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持续、健康发展。各乡镇重点在调查研究、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总结经验、开展活动等方面发挥作用。中国人寿保险武定县支公司负责业务咨询、指导、培训、办理、理赔和承办等有关工作。

(四)明确时限要求。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参保工作的时限要求,按照投保对象、人员层次、分系统、分乡镇做好保费收缴工作。武定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已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目标列入年度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各乡镇参保情况将实行定期通报。请各乡镇将参保情况于次月5日前报县老龄委(县民政局老龄股,联系人:段云成,联系电话13208782977,邮箱wudingLL@163.com。)。

附件:武定县开展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武定县开展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

2018年初老年人口数

承保面达90%(人)

保险业务联络员

民政局联络员

县级部门

田志仙

13508783119

段云成

13208782977

狮山镇

13236

11912

陈仕林

13638730843

高桥镇

4605

4144

猫街镇

3695

3325

插甸镇

3267

2940

白路镇

2036

1832

环州乡

1741

1567

李卫平

13987075474

东坡乡

1899

1709

田心乡

2963

2667

发窝乡

1959

1763

陈虹明

15887751030

万德镇

2433

2190

己衣镇

2165

1948

合计

39999

35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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