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楚发〔2017〕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武定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充实:
组长:张剑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汉云 县人民政府接待处主任
刘东宇 县人社局局长
钱永斌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成 员:章文春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春林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洪坤 县委编办主任
李海涛 县信访局局长
郭加文 县法院副院长
贺 生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 银 县综治办主任
龚世雄 县发改局局长
贺明华 县经信局局长
邵成佳 县教育局局长
刘卫华 县民政局局长
汪 福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自银 县司法局局长
徐继浙 县财政局局长
郑 钧 县住建局局长
饶正琨 县交运局局长
陶光建 县农业局局长
张顺猷 县林业局局长
徐 强 县水务局局长
闻永光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 艳 县卫计局局长
李 辉 县安监局局长
方晓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春云 县统计局局长
郭 军 县扶贫办副主任
杨朝华 县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白光元 县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刘东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人社局副局长张正贵、县总工会副主席赵喜美、县工商联副主席杨云莹兼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由接任者自行递补,不再发文明确。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